誠信建設萬里行
高價收購網路關鍵詞是騙局 30多人被騙155萬元
“網路關鍵詞”是繼IP地址之後的第三代網際網路資源名稱,網路用戶可以通過在瀏覽器地址欄輸入中文關鍵詞來直接訪問目標網站。然而,當你接到電話稱“有人願意花50萬收購你的關鍵詞”時,危險可能正尾隨而至。
近日,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網路關鍵詞詐騙案中的苗某、劉某、朱某、陳某等16人以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
以為天上掉餡餅,被步步誘騙損失數萬元
“深圳一家上市企業願意出50萬元收購你的‘新疆化粧品’網路關鍵詞。”2018年8月的一天,新疆的唐先生接到了一個電話,電話那頭開出了驚人的價格。
對方自稱是江蘇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的陳經理,是買方委託的仲介,邀請唐先生到蘇州與買方簽訂三方協議。陳經理通過微信向唐先生發送了其所在公司的營業執照及地址。
兩天后,唐先生趕到蘇州,見到了陳經理和自稱買方公司的項目總監陳鑫。幾個人商談期間,陳經理手下的技術員小李提出有個叫“李建國”的人也註冊了“新疆化粧品”互聯通址和中文的國際端口,但讓唐先生不用擔心,因為唐先生有版權,並建議唐先生通過版權駁回,高價賣出他的“關鍵詞”,陳鑫的公司也可以一次性完成收購。
商量再三,唐先生同意讓陳經理公司幫忙為其駁回版權,之後再以100萬元的價格將關鍵詞賣給陳鑫的公司。之後,小李提出版權駁回需要唐先生支付費用,唐先生分兩次通過微信轉賬、網銀轉賬支付1.8萬元。
但事情並不順利。當天,唐先生接到一個自稱李建國的人打來的電話,説要註冊“新疆化粧品”英文版相關網路資源。當天下午,陳鑫又告訴唐先生,“新疆化粧品”平臺國際端口的英文版已被李建國搶注,要求其和仲介溝通。
心急之下,唐先生聯繫陳經理,陳經理建議唐先生再出2.8萬元。唐先生沒有多想就同意了。兩天后,陳經理説事情辦好了,並將互聯通址和中英文版本的證書寄給了唐先生,唐先生按照證書上的查詢網址查詢發現的確有這樣的證書,於是又向陳經理轉賬2.8萬元。
本以為一切就緒,只等收錢,但沒想到,2018年8月13日,唐先生聯繫買方陳鑫收取定金時,陳鑫拖延不給。之後,陳經理又提出需要做5D及全網保護註冊,並還需要唐先生付費。這次,唐先生沒有支付。他從朋友處得知仲介方提供給他的4張證書都是假的,這才發現自己被騙,並立即向蘇州警方報案。
圍繞網路關鍵詞層層設局
之後,蘇州警方陸續接到有人報警稱,遭遇了類似詐騙。通過技術刑偵手段,警方很快在蘇州、無錫、莆田等地抓獲了犯罪嫌疑人。至此,一起涉案金額超百萬元的新型“網路關鍵詞”詐騙案浮出水面。
唐先生並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他們遇到的可不僅僅是幾個“單打獨鬥”的小騙子,而是一個有預謀、有組織、有分工的詐騙團夥。
2018年7月,苗某和朱某、劉某商量“開個公司”做“網路關鍵詞”生意。他們所謂的“網路關鍵詞”生意,就是利用了一些人不懂網際網路知識及其以小搏大的投機心態層層設局,通過角色分工詐騙錢財。
據了解,苗某等人先後在蘇州市吳中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市相城區租用辦公場地成立公司。事實上,公司沒有合法的營業執照,他們發給客戶看的執照是苗某花錢找人做的。
該團夥分工明確,上下級共分三層:第一層是苗某,負責統籌管理公司事務;第二層朱某、劉某及收購方扮演者陳某、沈某等人,負責扮演仲介公司經理、收購方和受害人談收購網路關鍵詞的事情;第三層是業務員,負責打電話以有人要高價收購網路關鍵詞為名邀約並接待來自全國各地的客戶。
據嫌疑人交代,他們的收入都是按照事先約定的比例對每筆訂單金額及時分成。他們會通過網路搜索、資訊交換的方式獲得客戶資訊,鎖定擁有網路關鍵詞的被害人,謊稱有買家願意高價購買其手中網路關鍵詞,引誘其上當,再通過冒充仲介公司,以幫助客戶轉讓網路資源為名,以需要註冊版權、端口申訴等理由騙取被害人財物。
該詐騙團夥在詐騙過程中一般都不用實名,唐先生遇到的仲介公司陳經理其實就是嫌疑人徐某扮演、買家陳鑫就是嫌疑人陳某扮演的,精湛的演技讓急於賺錢的唐先生掉入陷阱。
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2017年4月至2018年9月間,該團夥用上述方式詐騙全國各地受害人30余名、涉案金額155萬餘元。
熱銷關鍵詞“服務”真那麼值錢嗎
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苗某等人陸續被移送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承辦檢察官吳悅仔細翻閱案卷後心生疑問:網路關鍵詞衍生出的相關配套服務真的那麼值錢嗎?
近年來,花錢搶網路關鍵詞已成為一種比較火爆的商家推廣方式,投資者在進行關鍵詞搶注投資後,想通過關鍵詞轉讓來獲得大量利潤,這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本案中,嫌疑人通過提供版權駁回、升級、優化、辦理證書等名目賺取高額服務費,但事實上,案件中並沒有人願意花高價購買網路關鍵詞,這些服務或者以價格低廉誘惑被害人,或者根本就是虛構的。”檢察官説。
最讓檢察官頭疼的是案件涉案人數多、時間跨度大,到底有多少人受害?有些嫌疑人拒不認罪,如何攻破?“必須深挖徹查,不僅限于報案的受害人。”面對部分嫌疑人拒不認罪的情況,承辦檢察官引導公安從嫌疑人微信聊天記錄、銀行卡轉賬記錄中固定客觀證據。
檢察機關要求公安機關全面調取犯罪嫌疑人的銀行卡,發現其中一張銀行卡經常性有大額可疑資金流入,但是公安機關未查明資金來源。檢察官認為,該犯罪嫌疑人長期從事此類詐騙活動,且拒不説明資金來源,判斷上述資金可能係詐騙所得,“我們要求公安機關通過資金來源反查,查明資金來源、性質,尋找打款人員。後經偵查,公安機關又核實10余名被害人,被騙金額60余萬元”。
檢察官呼籲,對付“網路關鍵詞”詐騙等新型詐騙手段,相關部門要進行網際網路基礎知識的教育,完善相關法律體系,群眾要加強對“域名”等網際網路事物的認知,切不可有投機心理,否則容易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