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26日從青島膠州警方獲悉,膠州市公安局經過細緻偵查、週密部署,派出由刑偵大隊、網警大隊、中雲派出所組成的精幹警力輾轉貴州、重慶等地,日前成功打掉一個以“毛巾代理”為幌子的網路詐騙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11人,涉及詐騙案件127起,涉案價值50余萬元。

全職媽媽被騙八千元

膠州的張女士是一名全職媽媽,平時習慣在微信朋友圈售賣一些小商品補貼家用。今年初,她通過微信結識了一名自稱做毛巾批發的高姓女子,並被拉進了一個有幾百人組成的微商群。沒幾天,張女士就被引誘做起了“毛巾代理”。據張女士報警稱,她最初是“特約代理”,在初次購買並轉賣256元的毛巾貨品後,成功得到“上家”獎勵60多元。後來,在“上家”和“下家”的聯合引誘下,她又購買了8840元的貨品,做到了級別最高的“總代”,但尚未從兌現到“上家”承諾的兩千多元獎勵費時,“上家”和“下家”卻都把她拉黑了。

發現上當後,張女士才回過神來:原來“上家”和“下家”本就是一個團夥,他們聯手讓她先嘗到“初級代理”後盈利的甜頭,使她逐漸放鬆了警惕,最終一次性騙取她8840元。

11人團夥為親朋好友

據警方偵查,這個11人的團夥以彭某(男,23歲,貴州金沙縣人)為頭目,成員為他的妻子、妻弟等年齡相倣的親朋好友,長期租住在貴州省貴陽市太慈橋附近某工具廠宿舍內。自2018年11月起,該團夥通過捏造網路身份、發佈虛假資訊等手段,製造毛巾供應商的假像,騙取微信好友信任,進而以批量拿貨並授予代理權的名義,向受害人索取貨款,目前已供認案件127起,涉案數額50余萬元。

據彭某等嫌疑人交代,他們的“公司”內部管理“分工明確、流程精細”,每人都註冊了一個微信號,集中在一個“毛巾銷售群”裏,收集好假冒相關場景的圖片,擬定好聊天“腳本”,並分工扮演“賣家”“買家”兩種角色,即他們內部術語所稱的“大號”和“小號”。“大號”一般以“某某媽媽”等昵稱出現,能夠更容易接觸被騙人;“小號”一般以“某某足療”等昵稱出現,給人以足療店經營者可能會購買毛巾類用品的假像。

揭秘:“小號”“大號”聯手玩套路

在該團夥組建的毛巾銷售群裏,“大號”負責經常性發佈一些新款毛巾的廣告,並拉微商進群。一些新進群的微商看到一些物美價廉的毛巾後,很可能會在自己的微信圈裏予以轉發宣傳。“小號”則負責添加新進群的微商為微信好友,以獲得與該微商單獨聯繫的機會。當某“小號”與某微商單獨加為好友後,該團夥就會故意將該微商移出該群,以方便“小號”與微商單獨聯繫。

在“小號”與某目標微商(可能成為後來的受害者)加為好友的兩三天后,“小號”突然聯繫該微商,稱看到該微商朋友圈發佈的毛巾不錯,有意向購買。這時,目標微商可能會建議“小號”直接聯繫“大號”購買。這時,“大號”就會用事先備好的“腳本”語言與目標微商溝通,謊稱最近微信加人過於頻繁,被系統限制了,與無法該“小號”成功加為好友。

這時,作為“大號”的上家就會告知目標微商他們是代理經營模式,只要成批拿貨就能取得代理資格,並能得到不同數額的獎勵費,拿貨越多,得到的獎勵越多。此時,作為“小號”的下家也會不斷催促目標微商,稱看中了一套256元的貨品,想立刻就要拿貨。如果目標微商把代理事宜轉達給“小號”,建議“小號”直接做代理時,“小號”會故意以“沒時間發圈”理由等拒絕掉。

據警方介紹,有的目標微商被該團夥製造的假像迷惑後,禁不住走出了被套路的第一步。張女士在交納256元成為“特約代理”後,將“大號”發來的“公司財務人員”收款碼也轉給了“小號”支付貨款,並如約收到了“大號”轉給她的256元的本金和62.8元的業績獎,看到了反饋的“發貨單號”“轉賬截圖”等。“小號”甚至還發一些收貨照片給她,並連連稱讚貨品好,這都讓張女士對這筆交易的真實性深信不疑。

10人已被刑事拘留

據嫌疑人交代,大多數在嘗到甜頭後的目標微商後來都成了受害人,他們在“上家”和“下家”聯合編造的一系列場景蒙蔽下,逐漸都選擇了做“總代”,向“上家”轉賬8840元,然後遭遇就像張女士一樣,最終發現受騙。

“由於詐騙的最後環節是‘下家’需要支付貨款後,受害人再得到‘上家’轉來的本金和獎金。為了讓受害人免於報警,這個團夥還會煞費苦心編造‘下家’遭遇車禍等意外的虛假資訊。”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嫌疑人會將提前準備好的車禍現場、醫院救治照片發給受害人,讓受害人深信,是‘下家’遭遇了意外而不得不中斷交易。對有的受害人,該團夥甚至還會象徵性地給受害人發一些劣質貨品作為補償,以製造正常交易的假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