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記者羅沙、王茜)記者22日從中央依法治國辦獲悉,我國今年將啟動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地區評估認定,今後每兩年開展一次,梯次推進,樹立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標桿。

據悉,中央依法治國辦近日印發《關於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的意見》,提出以創建促提升,以示範帶發展,以點帶面、輻射全國,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提供典型引領,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積極探索。

意見明確提出,從2019年啟動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地區評估認定開始,每兩年開展一次。創造最能聚人聚財、最有利於發展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進人民群眾便利。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推動到2035年實現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的奮鬥目標。

示範創建活動前期主要面向市(地、州、盟)政府、縣(市、區、旗)政府,適時擴展到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級政府。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開展綜合示範創建或者單項示範創建活動。意見同時對該活動的自願申報、初審推薦、第三方評估、人民群眾滿意度測評、實地核查、媒體公示和批准命名等程式作出了規定。

“我們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制定了指標體系,作為開展示範創建活動的評估標準以及建設法治政府的具體指引。”中央依法治國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指標體系共設有8項一級指標、34項二級指標、100項三級指標以及4項附加項,包括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行政執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等方面內容。

專家指出,示範創建活動以法治政府評估為手段,以人民滿意為重點,催發法治政府建設的內生動力,樹立法治政府建設的標桿,為各地方、各部門提供可參照、可借鑒、可複製的法治政府建設範例,將為法治政府建設築牢現實基礎,實現各地區、各部門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的整體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