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布魯塞爾5月21日電(記者任麗穎)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馮正霖與歐盟輪值主席國代表、羅馬尼亞駐歐盟大使奧多貝斯庫,歐盟委員會負責交通事務的委員布爾茨20日在布魯塞爾共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歐洲聯盟民用航空安全協定》(簡稱《中歐民用航空安全協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歐洲聯盟關於航班若干方面的協定》。

《中歐民用航空安全協定》確立了中國與歐盟在適航和環保審定、飛行運作、空管服務、人員執照與培訓等民航安全領域進行廣泛合作的法律框架,很好地體現了互利共贏的原則。特別是適航和環保審定附件的簽署,給中歐雙方航空産品的適航審定合作創造了條件,為雙方航空産品的交流提供了廣闊途徑,也為雙方工業企業在航空産品設計製造領域開展合作提供了良好環境。該協定的簽署為雙方在航空安全領域開展廣泛合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將進一步促進雙方在政策、技術、人才方面的交流。

中國駐歐盟使團團長張明説,本次簽約是落實雙方高層交往成果的具體舉措,協定傳遞了合作、開放、守信的信號。“兩個協定涉及適航和環保審定、飛行運作、空管服務等諸多方面,專業性很強,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當前中歐合作廣度和深度,凸顯互利共贏的特徵。中歐都主張維護多邊主義,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對合作持開放態度。在民用航空這一務實領域加強合作,是中歐致力於將共識轉化為行動的有力例證。”

上述兩個協定的簽署是落實第二十一次中歐領導人會晤聯合聲明的具體舉措,是中國與歐盟首次在民航領域簽署協定。自2013年8月啟動《中歐民用航空安全協定》談判以來,中歐雙方工作團隊盡職履責,開誠佈公充分交流,經過多輪磋商,最終就協定文本達成了一致。

據悉,雙方將在簽署《中歐民用航空安全協定》的基礎上,繼續就適航和環保審定附件的實施細則進行磋商,以更好服務中歐航空産品進出口及工業企業合作,使協定內容全面得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