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經濟日報評“男嬰失蹤”事件:嚴懲虛假警情製造者以形成警示

5月20日,河南週口男嬰丟失事件出現反轉。據《新京報》報道,男嬰丟失係家庭矛盾引發的鬧劇,整個事件由女方策劃並自導自演。目前,參與策劃者多人被拘留,男嬰母親尚在哺乳期,暫未被採取措施。

近幾天,大多數網友目光都聚焦在週口男嬰丟失事件上,人們在祈願儘快找到男嬰的同時,無不強烈譴責並要求嚴懲“人販子”。如今,該事件的大反轉讓很多人為之憤怒。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涉及小孩失蹤、女性被害、疫情暴發、公共場所有危險物品等虛假警情和謠言無不具有極大的危害性。因而,對編造、散佈、傳播類似虛假警情的行為理當嚴懲,讓人們免受謠言帶來的恐慌。

在網際網路時代,一些社會負面資訊傳播飛快,會迅速引發公眾尤其是事發地居民的不安全感,以至於有關部門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偵破案件”,修復社會秩序。從這方面來講,人們在網路上的一言一行都應有憑有據,尤其不該捕風捉影,信口雌黃,編造、傳播謠言。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體到“週口男嬰失蹤”事件,因為家庭矛盾,女方策劃並自導自演了整個事件。且在警方及社會各界已經介入的情況下,依然隱瞞真相,以致釀成重大警情。為此,當地公安部門先是懸賞5萬元,後來懸賞金額提高到15萬元。幾乎全國所有的官方微網志或微信,多個明星、大V均轉發了該懸賞資訊。

值得注意的是,社會秩序主要指動態有序平衡的社會狀態。在網際網路時代,通過網路傳播虛假資訊,或者製造虛假警情,導致網路閱讀量高,關注度高的,自然也屬於擾亂社會秩序。因為每個網路賬號背後都是具體的自然人,網路熱度背後是真實且具體的自然人對某事件的關注,並由此産生相應感受、認識和評價。同時,由於網路傳播速度快,覆蓋面廣,其危害程度比“傳統造謠”更大,甚至行為人也不可預料和掌控。

在“週口男嬰失蹤”事件中,行為人最大的惡意同時在於,其不僅浪費了有限的警力資源和公共資源,引發居民恐慌情緒,更嚴重傷害了人們救助、幫助弱者及求助者的樸素善良感情。期望相關部門在查明真相後,依法追究虛假警情策劃和製造者的法律責任,以形成警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