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浙江省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人力社保局窗口前工作人員忙碌而井然有序,市民經短暫等候就能在一個窗口快速辦完所有事項。改革後,社保辦事大廳綜合業務區由原來9大類54個窗口整合為3大類24個窗口。

“我們強化內審流轉能力,讓數據多跑腿,打造一窗一中心的創新型經辦格局。”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黨工委書記徐亞萍説。

大膽改革的背後是諸暨市依託黨建創新為改革者撐腰鼓勁的鮮明態度。2017年6月,諸暨市出臺《關於實施容錯糾錯機制 加快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意見》,開列正反“兩張清單”,明確10種免責情形、10種問責的情形,厘清改革履職邊界。

“為敢想的人開綠燈,為敢幹的人兜住底。”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楊永水説,意見的出臺讓他們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底氣足了、膽子大了、步子也更快了,群眾相應得到的實惠也更多了。

針對黨員幹部群體中存在怕擔當、不作為的情況,2014年以來諸暨市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指導原則,標明底線、厘清邊界、劃出“跑道”,對改革創新的失誤寬容對待,對幹事創業的失敗客觀評價,旗幟鮮明為無私心真改革敢擔當的幹部護航,有效激發了黨員幹部的幹事創業熱情。

容錯糾錯最怕只有原則沒有辦法,基層幹部渴望看到一張“明白紙”和“放心紙”。諸暨市營造鼓勵幹部改革創新環境的努力肇始於2014年這個市出臺的《鼓勵改革創新支援履職擔當免責辦法(試行)》。

2015年,有群眾反映一位同志在擔任諸暨某鎮黨委書記期間,有一個工程未嚴格招投標便實施道路建設。諸暨市相關部門調查後認為,該同志雖然沒有嚴格按招投標程式執行,但該工程實施是經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且目的是加快園區建設進度。其做法符合《免責辦法》規定情形,決定對其採取從輕處理,予以黨內警告處分。

如果説2014年的《免責辦法》搭起了諸暨的免責框架,那麼2015年該市出臺的《諸暨市領導幹部問責辦法(試行)》便是開列出一份詳盡的“責任清單”,在標明底線的基礎上實現精準問責,讓幹部在有所作為的同時亦有所敬畏。

“容錯免責的前提是厘清職責、界定責任、精準問責。”諸暨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周志剛説,容錯泛化會成為有些幹部的“擋箭牌”,甚至被錯用濫用,偏離容錯機制出臺的初衷。

記者看到,《問責辦法》明確了領導幹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甚至失職失管失察失范”等5類必須問責的情形,列出了包括日常管理、包村駐村、社會穩定、環境生態、行為規範等5大類75條“問責清單”。

諸暨市紀委常委趙亦良説,《問責辦法》進一步壓縮了問責工作的模糊區域,問責精準度大幅提升。截至目前,諸暨共通報批評單位523個次,問責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195人次,極大地強化了幹部的“擔責”意識。

改革任務落在哪,容錯糾錯就立即配套到哪。據悉,諸暨市先後圍繞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點改革事項出臺專項容錯糾錯辦法,以清單形式明確容錯糾錯的具體適用情形、政策邊界和認定標準。同時,針對改革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出臺配套機制。

據統計,2015年以來,諸暨全市共有11名幹部被免責處理,69名改革實績突出幹部被提拔重用。

“旗幟鮮明地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真正讓實幹者得實惠、吃苦者吃香。”紹興市委常委、諸暨市委書記徐良平表示,嚴管就是厚愛,諸暨市的容錯糾錯機制從根本上保護和關愛幹部,怕擔責怕出錯、不敢試不敢為的問題得到較好解決,廣大幹部“擼起袖子加油幹”有了定心丸,改革已經成為諸暨發展的最強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