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監管靈起來。

繼不得“長生”的長春長生之後,江蘇金湖縣的過期脊灰疫苗接過了公眾對於疫苗安全問題的關注。一位在醫院工作的家長今年1月7日帶孩子接種時偶然發現,孩子服用的脊灰疫苗已經過期。

據悉,過期脊灰疫苗批號為201612158,生産企業是北京北生研生物製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但直到這批疫苗有效期滿後一個月,疫苗仍然被使用。截至1月9日下午4時的統計,金湖縣共計145名兒童接種了過期脊灰疫苗。

國是直通車 侯雨彤 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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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金湖縣衛計委1月10日的通報,縣衛生計生委黨委決定對責任單位黎城衛生院、縣疾控中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疾控中心分管副主任楊萬琴等人給予免職處理;對部分涉事人員給予立案調查;縣紀委監委已介入調查處理。

過期還在用?

隨著安全意識提升,人們購買食物都會看看保質期,可為什麼疫苗過期卻沒有被發現?

“管理混亂、工作失職、監管失靈”,這是金湖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周廣峰發佈的通報中總結的三大主因。

此次涉事疫苗是二價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即不少人的童年回憶——“小糖丸”,用於預防“小兒麻痹症”。屬於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按照規定受種的第一類疫苗。

據脊灰疫苗免疫策略,接種這種過期疫苗的兒童,可能有小至三四個月的嬰兒,也有大至4周歲的幼兒。

據通報內容,2018年12月27日,金湖縣疾控中心曾經通知要求接種單位將過期疫苗送至縣疾控中心,集中送市疾控中心統一銷毀。然而涉事的黎城衛生院卻沒有將過期疫苗送去銷毀。一邊沒送,另一邊也沒催,已經過期的疫苗就進了孩子的嘴。

並且在督查中,涉事衛生院單日接種量過大,疫苗管理混亂、實際使用批號與出入庫賬冊批號不符等問題已經被發現並且要求整改。但作為反饋意見簽收單位和疫苗管理部門的縣疾控中心沒有督查整改落實。

從通報來看,這實在是一筆糊塗賬。北京大學醫學部免疫學系副主任王月丹也認為,原則上一類疫苗是國家免費提供的,醫院不用考慮盈利問題,所以應該不存在故意使用過期疫苗的情況,但不排除個別人由於工作疏忽造成。

即使是疏忽,發生在醫藥領域也沒法不讓人心驚膽戰,怎樣避免疏忽?專家也給出了一些建議。

王月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建議:一是成立專門的過期疫苗管理機構,負責確認及統計過期疫苗回收及損耗資訊;二是建立疫苗使用每日彙報制度,如每天應及時上報疫苗使用量、有效期、過期疫苗數量等資訊;三是採取經濟手段,在回收疫苗上安排一定經費,鼓勵接種結構及時回收處理過期疫苗。

疫苗怎麼管?

隨醫改不斷推進,“防重於治及防治並重”的價值觀日益得到彰顯。作為預防中的重要一環,免疫規劃也越來越受到重視。

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曾介紹,2013年至2018年,中央財政持續加大對國家免疫規劃的支援力度,相關的專項補助資金從19.3億元增長到39.7億,累計安排167億元,年均增幅達到15.5%。目前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包括B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14種疫苗,能夠預防乙型腦炎、結核病等15種傳染病。

一方面是國家大力支援,另一方面,時不時翻起浪花的疫苗安全事件卻讓公眾對於疫苗的信心忽上忽下。疫苗怎麼管才能讓人放心?

管理方面,藥監局局長焦紅表示,“進一步明晰監管責任,要明確省級藥品監管部門來落實疫苗企業的屬地監管責任,由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對疫苗企業的現場檢查,國家局在省局檢查的基礎上進行督導檢查和飛行檢查,發現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2018年雖然有長生疫苗事件讓人揪心,但也有來自管理層的一顆重磅定心丸——《疫苗管理法》推出。

作為我國也是全球首部疫苗法,《疫苗管理法》一直受到關注。草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並自2019年1月4日起至2月3日徵求公眾意見。截至目前已經收到意見百餘條。

對於制假售假的處罰,疫苗法罰得更狠了。草案規定,如果企業生産、銷售的疫苗屬於假藥,將被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還會被吊銷《藥品生産許可證》,並處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在現行《藥品管理法》中,這個數字是2倍以上5倍以下。

據金湖縣醫院集團發展中心發佈的體檢方案,服用過期疫苗的嬰幼兒將在本週六至下週三在金湖或南京進行體檢。60多年前,“糖丸爺爺”顧方舟的願景是讓中國兒童遠離脊灰,而60多年後,人們的期望可能也大致相同,期望孩子們健康安好,從業者初心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