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眉山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付慶一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付慶一違反政治紀律,參加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玩忽職守造成國有資産重大損失,涉嫌玩忽職守犯罪。

付慶一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癡迷封建迷信;紀律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貪慾膨脹,大肆斂財;作風糜爛,道德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省紀委決定給予付慶一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付慶一眉山市第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付慶一簡歷

付慶一,男,漢族,1964年5月生,四川眉山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1981年8月至1983年9月,在眉山縣土地中學任教師;

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樂山教育學院中文系學習;

1985年7月至1994年6月,在樂山市教委工作;

1994年6月至1997年7月,任樂山市政府辦公廳信調處主任科員、副處長;

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任眉山地委辦公室資訊科負責人、科長;

1998年7月至2001年9月,任眉山地(市)委辦公室副主任;

2001年9月至2006年4月,任眉山市委副秘書長;

2006年4月至2007年7月,任眉山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007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眉山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

2011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眉山市政府副市長;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眉山市委常委;

2016年12月,任眉山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