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近日發佈通知,稱將對研究超期未完成的1453個人文社科科研項目進行集中清理。對相關項目要追回已撥經費,還要追究責任,相關責任人3年內不得再申報。1453個項目不僅涉及北大、清華等名校,還涉及知名學者。

按照通知,清理的範圍包括2013年社科司批准立項的所有未結項、申請結項未通過或經批准延期後到期仍未結項的規劃基金項目、青年基金項目、自籌經費項目。根據《項目管理辦法》規定,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週期一般為3年,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1-2年。

通知要求,上述項目須在今年9月30日前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申請結項,並提交《終結報告書》。若有項目確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項目責任人須提出延期申請,且延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將予以撤項。

凡被撤銷的項目,由項目責任人所在學校負責追回已撥付經費,由學校計劃內財務賬戶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賬戶;被撤銷項目責任人3年內不得申報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類項目。至今未開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項目,由所在學校追回已撥經費,並對違反規定濫用課題經費者追究責任。用項目經費購置的圖書、設備等屬於國有資産,按規定全部上交依託學校。

北京青年報記者在教育部公佈的1453個項目名單上看到,涉及的高校不乏北大、清華、北師大、人大、復旦、浙大等名校;還涉及一些知名學者,例如,清華大學副教授劉瑜的項目《發展中國家民主化的經濟和社會績效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