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權力當成了尋租和謀利的手段”

●懺悔人:劉樹琪

●原任職務:濱州醫學院黨委書記

●涉嫌罪名:受賄罪

●案情進展:2018年3月23日,山東省濰坊市中級法院對劉樹琪涉嫌受賄案公開開庭審理。目前,此案尚未宣判。

●犯罪事實:2000年底至2013年初,劉樹琪利用擔任山東省蓬萊市委書記,煙臺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務便利,為多家單位或個人在工程承攬、土地出讓、規劃調整、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人民幣、美元、金磚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43萬餘元。

我今年67歲,1974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山東省乳山縣委宣傳部幹事,煙臺市委宣傳部調研室主任,蓬萊市委副書記、代市長,蓬萊市委書記,煙臺市委常委、副市長,泰山學院黨委書記,濱州醫學院黨委書記等職。

我第一次受賄是在2000年1月擔任蓬萊市委書記後,主管城建、國土、規劃等工作,開始大力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舊城改造。蓬萊某建設集團參與大量的市政工程,為了和我搞好關係以爭取更多的幫助和支援,並及時支付工程款,在2001年春節前一天,該集團負責人送給我現金10萬元。後來,該集團先後多次以這樣的方式表達感謝,送我現金共計120萬元。收下錢後,我自然少不了為該集團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

2012年,某酒莊老總知道我喜歡品鑒葡萄酒,就給我搬來了兩箱,並特意叮囑我“一定要留著自己喝”。到家後,我打開兩個酒箱,發現其中一個裝著葡萄酒,而另一個裏面則裝了很多現金,清點了一下,是30萬元人民幣。我立刻回想起,在2010年我曾幫助這個酒莊協調了土地指標,幫助他們辦理了土地手續。所以,這筆錢是為了感謝我的。

2010年初的一天,某公司董事長到我辦公室,在簡單交談後便離開了,留下一黑色布袋。我打開一看,裏面放著兩塊金磚。因顧及到當時沒有給人家辦多大事,我第二天便叫司機把金磚退了回去。讓我沒想到的是,2013年初,在我女兒結婚時,這位董事長把3年前退回的兩塊金磚又送了回來。這一次,我沒有拒絕,收下了。

對於收受錢物,我一開始也是謝絕的,但經不住他們一次次找我,並一再説是感謝我對他們的幫助,我最終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説到底,表面上是礙于情面,實際上還是內心的貪婪,明知是不該收的,最終還是收了。

我現在悔恨交加。走到今天這一步,歸根結底都是因為自己放鬆了對世界觀的改造,沒有把握住做人的底線,沒有過得了權力關、人情關、金錢關。我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了尋租和謀利的手段。我對不起組織,對不起家人和親友。我走上犯罪的道路,完全是咎由自取,我認罪悔罪,接受法庭作出的判決。我已身患癌症,能多活一天就要積極改造一天。

(本報記者郭樹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