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1月19日電 國務院18日正式對外公佈《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設定了具體路線圖和時間表。在外界來看,隨著社保基金獲得“輸血”,將緩解養老金缺口問題,避免將缺口轉移給下一代人,實現代際公平,同時有助於保障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化解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險制度的衝擊。

資料圖:正在參觀“砥礪奮進的五年”大型成就展的退休人員。中新網記者 李金磊 攝

為什麼要劃轉?

——彌補養老金缺口

根據方案,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基本目標是彌補因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促進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

據了解,現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前,我國企業職工實行的是企業養老制度,個人不繳費,退休後由企業發放職工退休金。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費,同時明確“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對中新網記者表示,上世紀90年代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轉軌的時候,之前已經工作的人沒有繳費,視同繳費年限的養老金由改革後的制度承擔,實際上是來自下一代人的繳費。在一些贍養負擔較重的地區,已經出現了養老金的當期缺口。隨著老齡化加劇,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還將不斷加大。所以,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既是為了化解轉軌成本,也是為了降低下一代人的養老負擔。

  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李金磊 攝

具體要劃轉多少?

——企業國有股權的10%

那麼,具體要劃轉多少呢?根據方案,首先以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轉軌時期因企業職工享受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為基本目標, 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今後,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及可持續發展要求,若需進一步劃轉,再作研究。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表示,這個劃轉比例,綜合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測算情況、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正在推進以及國有企業發展現狀。

“劃轉太少的話不夠用,太多的話又會對國企的股權構成有影響。這一比例沿襲了之前類似政策中的比例,也考慮了現實和未來的需要。”張盈華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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