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華:我想給他寫情詩的人,反倒沒寫過

余秀華出現在公共場合時經常像上圖一樣,豁達坦然,喜歡笑;私下的她或許更多是下圖的樣子,孤獨又倔強。范儉 攝

余秀華:我想給他寫情詩的人,反倒沒寫過

范儉 攝

余秀華:我想給他寫情詩的人,反倒沒寫過

  余秀華和導演范儉被斯坦福大學邀請去美國交流。

余秀華:我想給他寫情詩的人,反倒沒寫過

  乘坐飛機前,余秀華帶的三個松花蛋被范儉發現了,她哈哈地笑了起來。

余秀華:我想給他寫情詩的人,反倒沒寫過

  導演范儉和余秀華從記錄者與被記錄者,變成了好朋友。

余秀華:我想給他寫情詩的人,反倒沒寫過

《搖搖晃晃的人間》記錄了余秀華成名後一年的生活。那時她還在為離婚煩惱,過著如她詩裏所寫的“巴巴地活著”,卻一直“一次次按住內心的雪,它們過於潔白過於接近春天……”的日子。

《搖搖晃晃的人間》記錄了余秀華成名後一年的生活。那時她還在為離婚煩惱,過著如她詩裏所寫的“巴巴地活著”,卻一直“一次次按住內心的雪,它們過於潔白過於接近春天……”的日子。

被稱作“中國的艾米莉·狄金森”的詩人余秀華,很喜歡和周圍的工作人員開玩笑,她會撒嬌式地抱怨:“我來接受採訪,參加這麼多活動也沒有人給錢的。”然後又很依賴地對他們説:“你們要陪我喝酒。”當天余秀華接受了三輪採訪,最後很疲憊,她躺在床上和大家聊天。記者問她:“寫你的報道你都會看嗎?”她説:“不怎麼會看。”然後又惡作劇式地“黑”記者:“像你寫的我就肯定不會看。”記者“討好”她,説可以陪她喝酒。她默默叨念:“你能陪我多久?我去哪兒你都能陪著我嗎?”

兩年前,余秀華因為那首名叫《穿越大半個中國去睡你》的詩一舉成名。這兩年間,余秀華以各種方式出現在人們面前,在訪談節目中,在頒獎典禮上,在詩歌談論會中。她身上有種無所顧忌的從容,你完全想像不到,她是個在農村生活了四十年、此前從未走出農村見過世面的農婦。

在成名的這兩年中,她依靠版稅成為一名經濟完全獨立的女性,她離了婚,遭遇了母親去世的變故。她至今依然和父親一起生活在湖北那個叫橫店的村莊,那裏有大片的田野、起伏的麥浪和看不夠的藍天白雲。余秀華每天會穿過家門口那條小路,她用最大的力氣保持身體平衡,這就是她搖搖晃晃的人間。

余秀華身上帶有很強的兩面性。就像她説的,她有時候很膽小猶豫,有時又大膽獨立。人多的時候她並不怯場,無論是讀者見面會還是新片發佈會,她幽默而智慧的言談頻頻引發笑聲。但她又説,自己還是習慣一個人,“一個人的時候很平靜,人多的時候不容易相處好。”

離婚

所有輿論都比不過我獲得的自由

余秀華給身在外地的前夫打電話,乾脆利索地説,“你今天回來(離婚)15萬,明天回來10萬。”

最讓余秀華困擾的,莫過於她的婚姻。

余秀華19歲時,由父母包辦,一個比她大10多歲的男人入贅到她家。前夫是個樸實的、沒讀過多少書的工人,和她沒有共同語言,也理解不了她的精神世界。余秀華坦言,前夫是個老實人,但他看見她寫詩,會煩;她看見前夫坐在那裏,也覺得不順眼。雖然這段婚姻中,兩個人都沒有做錯什麼,但最大的問題是,這段婚姻從一開始就沒有愛,余秀華忍受了20年。余秀華不止一次跟前夫提過離婚的事,然而兩人之間很難溝通,“我跟他是兩種狀態,我一説(離婚),他就説離就離吧,誰怕誰啊,但他又不真去(辦手續)。”

關於她離婚的決定,父母不贊同。他們的希望很微小,只要將來有人能夠照顧他們的女兒。對於余秀華成名後想要離婚,她的父母也感到無奈:“如果在她出名之前離婚,還好辦點,出了名要離婚,會被別人指指點點,説你出名了就把老公蹬了。”但這絲毫沒讓余秀華動搖。她問記者:“如果你要離婚,你媽反對,你會聽她的嗎?”

余秀華説,只要離婚了,什麼樣的生活都覺得好。“離婚和勇氣沒有關係,是一件必須去做的事情。”

余秀華堅決地要離婚。她説,前夫從未走近過她,“婚姻對我的影響實在太大,讓我非常痛苦。我覺得必須要解決。無論是20歲、30歲、40歲,甚至到了60歲,如果我還活著就是一定要解決的。”

每次提到離婚,兩個人會激烈地吵架。吵架之後,前夫會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離開家去外地繼續打工。就這樣一直拖拉著不肯去離婚。

最終余秀華能夠離婚,還是錢起了作用。促成前夫離婚的場面非常戲劇化。余秀華給身在外地的前夫打電話,乾脆利索地説,“你今天回來(離婚)15萬,明天回來10萬。”

余秀華説,她本來是想嚇唬一下她前夫,看看能不能起到一點作用,沒想到還真管用了。前夫很快回來,余秀華終於離婚了。

有人認為,余秀華最後用錢“擺平”了離婚這件事,是她的妥協。但在余秀華看來,這是她前夫的妥協。“他覺得我可以給他錢,他沒有後顧之憂。他本身就不喜歡我,但是他又沒有勇氣自己去生活。如果説我能夠給他相應的一部分(依靠),這個事情很好解決。”

對於余秀華的離婚,有人覺得她現在出名了,有錢了,拋棄了糟糠之夫。余秀華説,所有的輿論都比不過她現在獲得的自由。而且,離婚對於雙方來説,都是解脫。“他會覺得自己太委屈了,一個正常人娶了個殘疾人,但是他不能解決這個事情,因為他也沒有經濟基礎。剛好現在有了這個經濟基礎。離婚對我來説是解脫,對他來説也是同樣的事情。”

有人把余秀華堅持、果斷地和沒有愛的婚姻決裂,看成是一种女性獨立精神、追求自由的體現。余秀華不這麼看,她説自己從來沒想過什麼女性不女性:“我也不是嚮往自由,就是不願意被捆綁起來。名存實亡的捆綁可怕,是醜惡的。”

如果余秀華不是一個殘疾人,她可能很早就有自己選擇婚姻的權利。最起碼,不至於被迫捆綁在一段讓人痛苦的婚姻中20年。人生公平嗎?“公平。”余秀華説,她笑了:“我想通了。我用迷信思想來解決,前輩子我欠他的,這輩子我還給他。”

這句半開玩笑的話之後,余秀華又補充道:“人生的美好就在這些參差之間。我尊重、遵從這種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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