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建議
海外園區建設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同時也任重道遠。海外園區可持續發展既需要我國法律法規和政府的支援,還需要企業主動積極融入東道國社會環境和遵守東道國相關法律法規;既需要規範開發企業資質、謹慎選址和找準發展方向等,還需要政府間協調與合作。根據國內外海外園區建設的經驗,目前我國在“一帶一路”建設海外園區應該加強三方面。
加強海外園區戰略規劃,統籌推進
儘管海外園區建設本質上是經濟行為,應以企業為主體,按照市場化原則建立和運作。國家層面的戰略規劃極為重要,但是目前海外園區選址更多基於企業自身需求,而不是基於國家戰略。因此,國家應該加強部門協調,統籌規劃,實施分類分級指導,完善服務體系並強化風險防控。進一步落實雙邊投資保護協定,切實解決雙重徵稅、園區建設土地、稅收、勞工政策、基礎設施配套、投資爭端、風險防範等問題,明確海外園區建設各自的權益,為園區建設和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引導海外園區積極利用東道國優惠政策,主動與沿線國家的發展戰略對接。
由國家相關部門牽頭實施具有戰略或示範意義的海外園區
海外園區建設是一項長期工作,需戒驕戒躁,切忌盲目,應穩紮穩打,量力而行,以點帶面,逐步推進。早期應優先聚焦重點地區、重點國家和重點領域,要選擇“一帶一路”戰略支點國家和地區建設一批具有戰略意義的海外合作園區,形成示範效益,然後逐步推進。借鑒中國-新加坡蘇州工業園區、中國-埃及蘇伊士經貿合作區經驗,從國家間投資合作協商、園區協調工作和日常管理三個層面構建重點園區營運模式。鼓勵國內具有園區營運能力和經驗的企業參與海外園區經營。
探討建立開放包容性園區發展模式
目前,出於安全和管理方面的考慮,我國在“一帶一路”建設的海外園區多采取“封閉式”發展模式,容易形成相對獨立和封閉的園區環境,並“捨近求遠”儘量雇傭中國工人而非本地工人。雖然,這種方式短期有助於減少園區企業的環境適應成本,但往往容易造成園區與當地社會的對立,甚至讓園區及其所駐企業成為當地民族主義、環保主義或極端主義勢力的侵害對象。因此,海外園區務必轉變發展理念,堅持包容性發展、共用式發展,由“中國海外園區”的觀念向“東道國-中國”園區轉向,立足長期紮根當地,樹立企業社會責任。海外園區扶持考核指標應適當考慮園區對當地就業和經濟貢獻程度。(作者:葉爾肯·吾扎提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張薇 中國科學院區域可持續發展分析與模擬重點實驗室;劉志高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