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天津4月12日電 記者 張馳 經中共天津市委決定,並報請中央政法委同意,趙飛任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員會書記。

趙飛履歷

1984年8月,湖北省人民警察學校(現湖北警官學院)畢業後,分配到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十里鎮派出所工作,歷任民警、副所長、鎮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荊門市公安局戶政科科長、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正縣級)。

2002年4月,湖北省荊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3年3月,湖北省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5年1月,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

2011年8月,湖北省武漢市委常委。

2011年9月,湖北省武漢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武漢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年2月,湖北省武漢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武漢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4年7月,天津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

2014年8月,天津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

2014年9月,天津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委。

2014年10月,天津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武警天津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2016年3月,天津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武警天津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2017年3月,任天津市委委員、常委。

2017年4月,任天津市委委員、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