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24日電(記者于子茹)最高人民檢察院23日召開會議,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順應人民對平安建設的期待,加強源頭性、基礎性工作,依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切實保安全護穩定促和諧,促進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

最高檢要求,要積極參與打擊整治專項行動,持續加大懲治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力度,堅決遏制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高發勢頭。嚴厲打擊竊取洩露買賣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積極參與對利用網際網路、微信等平臺實施傳銷犯罪的打擊治理。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依法維護校園安全。積極參與校園欺淩專項治理,依法處置校園欺淩和暴力涉及的刑事案件,優化青少年成長環境。依法懲治“校園貸”涉及的犯罪。深化“法治進校園”活動,擴大全國巡講覆蓋面。積極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項行動以及合力監護、相伴成長專項行動,加強對留守兒童的關愛保護、安全教育。嚴格落實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特別程式,更好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最高檢同時強調,要主動服務軍民融合發展、服務國防建設和軍隊改革。進一步強化國防意識,加強軍地檢察協作,支援軍事檢察機關依法履職。嚴厲打擊危害國防安全、軍事利益及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犯罪,依法妥善處理軍隊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相關案件以及涉及軍地之間的矛盾糾紛,為強軍事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檢要求,要深化檢察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推動解決引發社會矛盾的源頭性基礎性問題,促進社會治理法治化。積極參與社會矛盾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邀請代表委員、人民監督員等“第三方”參與涉法涉訴信訪化解,全面推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申訴案件工作,提高矛盾化解有效性。深化涉法涉訴信訪制度改革,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配合,防止程式空轉,努力解決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完善和落實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通過案例解讀,引導公民尊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