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昨天發佈《2016年第四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審計署財政審計司主要負責人對此解讀時表示,審計發現,一些地區和部門在重大政策、“三去一降一補”重點任務落實中還存在不到位的情況。其中,10個省的部分市縣扶貧資金統籌整合不到位,有2.37億元扶貧資金閒置。

審計署財政審計司主要負責人説,去年的審計工作圍繞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補”任務落實,審計部門持續組織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和29個中央部門、7戶中央企業進行跟蹤審計,共檢查各類項目7.65萬個,累計抽查相關單位7.82萬個。其中,審計署直接派出的審計組檢查項目4491個,抽查單位3863個,反映問題2391個,涉及問題金額989.23億元。

審計發現,一些地區和部門在重大政策、“三去一降一補”重點任務落實中還存在不到位的情況。一是在推進重點政策落實方面。內蒙古自治區違規向過剩産能行業發放臨時電價財政補貼9841.41萬元;青海省非住宅類商品房去庫存週期長,安徽省合肥市非住宅類商品房庫存不降反升;北京市通州區違規變相新增政府性債務30億元,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人為調節政府性債務結構,甘肅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融資貴現象依然存在。

二是在推進“放管服”改革、降低企業成本方面。中國鐵路總公司下屬3家公司及遼寧省、江西省的2家單位違規預留或未及時清理退還工程保證金4.4億元;遼寧省、吉林省的4家單位在國家明令停徵、免征後仍違規繼續徵收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564.32萬元;4個省的6家單位依託行政權力或履職便利等,違規向企業收費6830.18萬元;消防産品認證管理不規範。

三是在推進扶貧政策措施落實方面。7個省的9個縣(市、旗)在易地扶貧搬遷、健康扶貧、教育扶貧、扶貧資金陽光化管理方面政策落實不到位;10個省的部分市縣扶貧資金統籌整合不到位,有2.37億元扶貧資金閒置;5個省的15個單位和多名個人套取、違規使用扶貧等資金1238.03萬元;5個省的21個産業扶貧、飲水安全等項目推進緩慢或效益不佳,涉及資金7477.13萬元;河北省、四川省、貴州省的3個縣在扶貧項目實施中存在違規招投標等問題,涉及資金6229.64萬元。

四是在推進重點領域項目建設方面。10個省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的19個重點項目推進緩慢,涉及投資682.02億元。

第四季度的審計也發現各地區、各部門在積極主動作為、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方面有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如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採取多種舉措緩解藥品審評審批積壓問題等。

2017年的政策落實跟蹤審計,將重點關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去一降一補”任務、三大戰略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放管服”改革、創新驅動戰略實施、“營改增”試點效果等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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