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大會的職責和權利

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條規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報告;

(2)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

(3)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

(4)修改黨的章程;

(5)選舉中央委員會;

(6)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作者 中央黨校教授張榮臣

責任編輯: 李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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