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説抗戰後中國曾出現過和平民主的一線曙光?

抗戰勝利後,以國民黨為代表的大地主大資産階級同中國共産黨代表的人民大眾之間的矛盾,迅速上升為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這種矛盾是緊緊圍繞著中國將成為怎樣的一個國家這個基本問題展開的,同時這種矛盾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新的形勢下出現的,它在發展過程中又不能不受到當時國際形勢(主要是美蘇間的鬥爭與妥協)的制約和影響。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為了有效的控制中國,美國採取的對華政策是:一方面在經濟上、政治上和軍事上給國民黨政府大力的支援和援助;一方面促使它實行一定的民主改革,使之成為可以容納共産黨和其他力量的、類似歐美國家的“代議制”式的“聯合政府”。蘇聯對華政策的基本精神,是希望國共繼續合作,建立以蔣介石為領袖的聯合政府,避免內戰。

在上述國內和國際形勢下,蔣介石不得不三次電邀毛澤東到重慶進行和平談判,共同商討“國際國內各種重要問題”。由於國際國內各種力量的共同推動,也由於準備內戰需要時間,國民黨領導集團在一段時間內表示要按照人民的願望“和平建國”,並在這方面有所前進。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8月23日召開擴大會議,確定以和平、民主、團結為基礎,積極同國民黨政府代表進行談判,共同建設獨立、自由、富強的指導方針。認為經過中國共産黨和全國人民有效的鬥爭,有可能出現一個和平建設的局面。肯定了中國存在著走上獨立、和平、發展道路的現實條件。

8月25日,中共中央發表經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的《對目前時局的宣言》,明確提出:“在和平民主團結的基礎上,實現全國的統一,建設獨立自由與富強的新中國”的方針。同日,中共中央決定派毛澤東、周恩來、王若飛為代表,赴重慶于國民黨方面進行和平談判。10月10日,國共雙方簽訂《會談紀要》。在《紀要》中,國民黨方面接受了共産黨方面提出的和平建國的方針,雙方一致認為“必須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團結、統一為基礎”,“長期合作,堅決避免內戰,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並就結束國民黨的“訓政”、實現政治民主化、人民自由、黨派平等合法、召開政治協商會議等問題達成協定。這表明中國將向著和平民主的方向邁進。

1946年1月10日,中共代表同國民黨政府代表正式簽定停戰協定,雙方下達與13日午夜生效的停戰令。同日,政治協商會議在重慶召開,在通過政府組織案、國民大會案、和平建國綱領、軍事問題案、憲法草案案五項協議後,于1月31日勝利閉幕。

因此,周恩來説:“戰爭在全國範圍的確是停止了一個時期”,中國出現了和平民主建設新階段的一線曙光。

責任編輯: 蔚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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