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和平解放”到“一國兩制”
中國共産黨在取得執政地位後,一直把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的完全統一作為自己的重要使命。20世紀50年代,中國共産黨就曾設想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
1955年5月,周恩來指出:“解決台灣有兩種可能的方式,即戰爭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條件下,爭取和平方式解放台灣。”1956年1月,周恩來代表中共中央提出了“爭取和平解放台灣”的口號。同年4月,毛澤東提出了“和為貴”、“愛國一家”、“愛國不分先後”等政策主張。7月,周恩來接見蔣介石派出的談判代表、原國民黨“中央通訊社”記者曹聚仁時指出,國民黨和共産黨合作過兩次,為什麼不可以第三次合作呢?為什麼不可以合作建設呢?1957年,訪問北京的台灣“立法委員”宋宜山曾受中國共産黨之托,向蔣介石轉達了幾點建議,其中就包括兩黨通過對等談判,實現和平統一。
20世紀60年代初,毛澤東逐漸形成了和平解放台灣的方針政策,周恩來將此概括為“一綱四目”。“一綱”即台灣回歸祖國,“四目”是:台灣只要和大陸統一,除外交必須統一于中央外,所有軍政大權、人事安排大權等都由台灣當局自理;所有軍政建設費用不足之數,悉由中央撥付;台灣的社會改革可以從緩,等待條件成熟後再尊重台灣當局意見,協商後進行;互不派特務,不做破壞對方團結的事。
毛澤東、周恩來等爭取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政策對台灣當局一度産生了較大的影響。但由於某些外國勢力的干涉,加上大陸隨後發生的“文化大革命”,這些主張未能付諸實施。
在主張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同時,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堅決捍衛國家主權。為了反對美臺《共同防禦條約》和國民黨的“反攻大陸”,1958年8月23日,毛澤東下令人民解放軍炮擊金門、馬祖等地,向全世界宣告了捍衛國家主權的決心。
70年代末,隨著國內國際形勢的變化,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對解決台灣問題的方針政策有了重大發展。鄧小平在毛澤東、周恩來關於爭取和平解放台灣思想的基礎上,創造性地提出了“一國兩制”的構想。“一國兩制”的含義是國家統一後,大陸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台灣保持原有的社會制度,兩岸共同發展、共同繁榮。
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宣佈採用和平方式統一祖國,呼籲兩岸就結束軍事對峙狀態進行商談。同月,鄧小平在訪美期間,談到中國政府對台灣問題的方針時説:“我們不再用‘解放台灣’這個提法了。只要台灣回歸祖國,我們將尊重那裏現實和現行的制度”。
1981年9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發表《關於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的談話,除重申中國政府和平統一的方針和通郵、通航、通商等政策外,明確主張國共兩黨舉行對等談判,實現第三次國共合作,台灣在祖國統一後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1982年7月24日,廖承志在給蔣經國的信中寫道:“試為貴黨計,如能依時順勢,負起歷史責任,毅然和談,達成國家統一,則兩黨長期共存,互相監督,共圖振興中華之大業……望弟再思。”對於中共的呼籲,台灣當局在民間交往上略有鬆動,將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政策,改為不逃避、不退讓、不畏縮的“新三不政策”。
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在接見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基時説:“在實現國家統一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同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這樣,實行“一國兩制”有了憲法的保證。
1983年6月26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新澤西州西東大學教授楊力宇時,進一步闡述了實現台灣和祖國大陸和平統一的構想。鄧小平説,實現統一的適當方式是舉行國共兩黨平等會談,實行第三次國共合作。祖國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制度”,“台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台灣自己來管”。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1986年4月,中國大陸拍攝的反映國民黨軍隊在1938年抗擊日本侵略的電影《血戰臺兒莊》在香港首映。台灣“中央社”負責人謝忠侯在看完影片後,當晚就給台灣領導人蔣經國打電話説:“我剛才看了中共在香港上映的一部抗戰影片,講的是國軍抗戰打勝仗的,名叫《血戰臺兒莊》,裏面出現了令尊的形象,跟他們以前的影片形象不同,這次形像是正面的。”蔣經國聽説後,很是震驚,馬上對謝忠侯説:“找一個拷貝來看看。”台灣方面收到拷貝後,宋美齡和蔣經國都很快地觀看了《血戰臺兒莊》,並請國民黨中常委的全體人員觀看。看完後,蔣經國説:“從這個影片看來,大陸已經承認我們抗戰了。這個影片沒有往我父親臉上抹黑。看來,大陸對台灣的政策有所調整,我們相應也要作些調整。”不久,蔣經國決定開放國民黨部隊老兵回大陸探親,從而揭開了海峽兩岸公開互動往來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