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江西省九江市人大常委辦公室召開《九江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新聞發佈會(以下簡稱《條例》)。會議由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秦紅偉主持。
會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傅晶宣讀江西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九江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的決定》和九江市人大常委會公告。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柯為民作《九江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解讀發佈。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潯作發佈。
據了解,九江市于2011年成功創建“國家園林城市”、2013年成功創建“江西省生態園林城市”、2016年成功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建成區現有綜合公園23個,社區公園47個,專類公園23個,遊園96個,公園綠地面積為1237.24公頃。《九江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是九江市制定出臺的第十四部地方性法規,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針對九江市城市綠化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圍繞規劃和建設、保護和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規定,共五章二十八條。《條例》的頒布實施,標誌著九江市城市綠化工作法治化邁上新的臺階,對於加強九江市城市綠化管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彰顯山水園林特色,助推九江加快打造“三個區域中心”、建設“一個美好家園”具有重要意義。
張潯表示,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紮實做好《條例》宣傳貫徹和執行這個“下半篇”文章,充分發揮城市綠化在改善城市面貌、美化生活環境、維持生態平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規範城市綠化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為推進九江城市園林綠化高品質發展、打造美麗九江,向廣大市民交上一份滿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