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有所能有所不能黃卓繪
王亞非 張超超
AI(人工智慧)已經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人説“感謝”,有人説“威脅”,也有人“無所謂”。但不管是“正”的情緒,還是“反”的映射,都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人們在把新技術應用在傳統行業或領域時的一種思考。如當AI開始寫詩、作畫、創作音樂、拍攝電影以及進行論文寫作的時候,就引發了很多討論。
在音樂領域,中國傳媒大學音樂産業發展研究中心發佈的《2024中國音樂産業發展總報告》指出:“2023年以生成式人工智慧技術突破為代表的科技賦能新時代的到來,正在逐步深刻影響整個音樂産業的行業變革、業態創新和生態重建。”
對於編曲行業來説,通過指令,AI可以輕鬆實現各種音樂風格編曲,AI編曲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音樂學習的成本和音樂參與的門檻,讓許多原本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變得唾手可得,但同時也給音樂創作帶來了一定的挑戰。那麼,AI是否可以取代作曲家呢?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應該從音樂創作的本質和AI的本質去理解。
音樂家王次炤説:“音樂創作的本質應該是作曲家用音響審美地表達自身和他人的內心。”作曲家柴可夫斯基認為,音樂創作“純粹是一種抒情的過程,是靈魂在音樂上的一種自白,而且充滿了生活中的所有經驗。”從這個角度講,音樂創作絕不僅僅是幾個音符按照一定規則的排列組合,也絕不僅僅是一些音樂技巧的巧妙組合,它包含了情感、情緒、思考、個性等因素,以及對社會、人生、悲憫等方面的哲思。對於作曲技術理論的掌握和學習,人的效率可能遠不及AI,但任何一部偉大的作品絕不是作曲技術的簡單堆砌,作曲家正是因為在作品中傾注了大量的個人色彩和人文情懷,才讓作品呈現出獨特的魅力。
而AI本質上就是大數據和演算法,是一種工具。它本身具有較強的“大腦”,通過複雜的“學習”能力,主要是基於浩如煙海的“大數據”學習,通過解碼眾多優秀作曲家的作品和創作習慣,可以對人類音樂創作的規則、技巧以及與之相伴隨的情緒、情感規則進行深度挖掘,來創作作品。但我們都知道,音樂也好,文學也好,繪畫也好,再完美的闡釋和再詳細的解讀都難以全部展現作者的內心,藝術作品總有“留白”的部分,而這一部分甚至作者都無法完全“意會”和“言盡”,所以對於此,作為一種工具,再嚴密的AI也無從學起,因為無“的”而放“矢”,再鋒利的“矢”也難中靶心。
目前來看,用AI來生成音樂,它更多表現的是普適性的審美,可能會超越一般性的創作,但對於隨機性較強或個性化的音樂表現還是不盡如人意,對於偉大的作品來説更是隔著較遠的距離。
所以,從這個角度講,音樂創作可借助AI,但卻不可“自我AI化”。“自我AI化”本身就是對音樂創作最本質內容的拋棄,是放棄了思考、想像和情感表達,是一種面對技術的自我矮化。就像錄音技術再成熟、再發達,也無法替代音樂會現場帶給聽眾的內心體驗。
AI作曲會不斷迭代,可能會演變成作曲家的強大競爭對手,對此,音樂創作者應努力錘鍊自己的專業技術。同時,AI作為工具,應該是被人駕馭,而不是駕馭人。作曲家可以考慮用AI技術賦能音樂創作,用以幫助提高創作效率、提升作品品質。在駕馭AI、分析和挖掘AI作品的特點,用以充盈自己的創作思維的過程中,作為音樂創作者,需要努力做一個獨立思考的人,展現作曲家的獨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