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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周震南替父還債之外,這些問題更應關注

發佈時間:2020-10-28 09:25:04 丨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丨 責任編輯:鄭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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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藝節目中的周震南。視頻截圖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0月28日電(記者宋宇晟)“我願意盡我一切所能拿出愛和時間多陪伴家人,和父母一起度過難關,也會更加努力地工作,幫父母撐起一片天,也許這個過程會很久,但我不會逃避,希望大家能夠給我時間。”

   10月26日晚,藝人周震南發佈的這條微網志讓網上已討論多時的“周震南父母被曝欠債”一事,有了回應。

   整件事還要從幾天前説起。

   “富二代”變“老賴”之子?

   近日,有網友稱,幾年前出道的R1SE男團隊長周震南父母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此事隨即引起廣泛關注,一度登上熱搜榜。

   不少人第一反應是:周震南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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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周震南《愛》單曲海報

   公開資料顯示,周震南2000年出生於重慶,近年曾參加《明日之子》《創造營2019》等節目,也曾發佈音樂作品。

   而從他的一篇自述文章來看,周震南12歲時“第一次了解到音樂”,此後便希望能“站上舞臺”。此後,在與父親“經歷了一次簡短卻足夠深刻的談話後”,他朝著自己的“舞臺夢”努力,到今天成為了一名“青年音樂人”。

   從節目中的“豪宅”,到接受採訪時反問“為什麼要和大眾有共鳴”……周震南在不少文章中的形象似乎總被打上“富二代”的標簽,而他本人也並不回避自己的家境優越。

   記者也注意到,周震南曾入選福布斯中國“2019年度30歲以下精英榜”以及“2020名人榜”。其中,在福布斯中國“2020名人榜”中,周震南排在第46位,高於吳磊、黃軒、張一山等人的排名。

   不過,就是這樣一位“少年精英”,近日被網友發現,其父親周勇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人們常説的“老賴”。

   企查查APP顯示,從2016年起,與周勇關聯的多家公司陸續被法院判定為具有失信行為。

   這些公司的失信行為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偽造證據妨礙、抗拒執行,違反財産報告制度等。而周勇本人也多次被限制高消費。

   此事曝光後,周震南所屬公司及與周勇關聯的大地生態發展有限公司,均于同日發佈聲明。

   10月25日下午,周震南所屬公司哇唧唧哇娛樂(天津)有限公司發佈聲明稱,有網友“在網路平臺散播四川省簡陽市大地生態發展有限公司商業糾紛及其法定代表人相關資訊之時,惡意揣測我司旗下藝人R1SE周震南與此商業糾紛有關聯,其中及其評論中混雜了大量惡意中傷、詆毀R1SE周震南先生的不實內容,嚴重損害了R1SE周震南先生個人名譽”,並要求相關用戶及平臺“停止侵權行為,刪除並停止傳播、散播相關不實資訊及誤導性言論”。

   幾乎與此同時,四川省簡陽市大地生態發展有限公司委託媒體發佈聲明稱,“本公司從未逃避自身應承擔的義務和社會責任,本公司有能力也堅信相關問題很快會在法律範疇內得以公平正義的解決。”

   和哇唧唧哇的聲明類似,大地生態發展有限公司的這份聲明也對爆料網友喊話:“近期,相關用戶在網路平臺發佈了相關資訊,將本公司在市場環境下的經營行為關聯至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進而關聯至本公司相關管理層的家人,並加以惡意揣測、詆毀、評論,這些資訊存在歪曲事實的內容,已嚴重損害與本公司經營無任何關聯的個人的名譽,對本公司及他每人平均産生了極其惡劣的負面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大地生態發展有限公司在聲明中並未明確否認網上的相關商業糾紛資訊。這份聲明還表示,“就此商業糾紛産生的影響和引發對公司職員家人帶來的負面輿論”“心懷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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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藝節目中的周震南。視頻截圖

   該不該“父債子償”不應是關注重點

   從“少年精英”變成“老賴”之子,周震南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家屬是否承擔相關責任,成為眾多網友討論的話題。

   不少網友覺得,周震南應該“替父還債”,而不是穿著一身名牌去上節目。

   10月26日,周震南在其微網志對此事進行了回應。

   他在微網志中説:“法律的問題法律自會解決,但不管法律上我是不是必須替爸爸和他的公司承擔責任,我都一直在心裏認定,一定要幫助他挺過難關,幫助所有因此受損的相關的人們挽回損失,不管是從心理上還是經濟上。”

   不過,在法律人士看來,子女是否有為父母還債的義務和是否願意“替父還債”不能相提並論。

   北京德翔律師事務所主任安翔明確指出,從法律上來説,周震南原則上沒有為其父承擔責任的義務。“因為債務本身是他父親公司的債務,如果在公司沒有財産可供執行的情況下,可以對其法定代表人和一些主要的控制人進行執行措施。”顯然,周震南並不在這份被執行名單中。

   不過,安翔同時認為,該不該“父債子償”其實不應是大家的關注重點。整個事件中,還有太多的事實沒有搞清楚。

   “比如,網友指責周震南高消費,就需要區分他消費的錢是來自於他自己還是他父親。如果他父親在已經上了‘黑名單’的情況下,還通過隱匿財産、轉移財産等方式讓孩子進行高消費,那就視同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行為。”

   他認為,要回答這些問題,還需要有嚴謹的法律前提,同時也需要更多的事實依據,不可輕下結論。

   安翔坦言,在此類案件中,規避還錢的辦法有不少,但相應的打擊辦法也有很多。“比如,如果被執行人有抗拒執行的行為,就不僅僅是不執行判決、裁定,要進‘黑名單’的問題,而是屬於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這就可以按照刑法去進行懲處。”

原文連結:

http://www.chinanews.com/sh/2020/10-28/93241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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