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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驅動、市場擇選 踏出中國音樂行業的康莊大道

發佈時間:2019-09-09 09:39:30 丨 來源:中國日報網 丨 責任編輯:楊海乾


國際唱片協會(IFPI)曾表示,中國是下一個偉大的全球機遇,有可能與世界上最大的音樂市場比肩。從不受國際唱片公司所待見到吸引國際業界的關注,國際唱片協會之所以給予中國音樂市場如此高的評價,與中國的正版化音樂環境和市場運營模式等因素的相互作用密不可分。

2004年至2013年的十年間,中國音樂市場飽受網際網路盜版的衝擊,一度被視為“音樂黑洞”。直至2015年的拐點到來,國際唱片協會也在這一年表示“中國正走向真正的交易型市場”。彼時,國家版權局發佈《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要求各網路音樂服務商必須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架,史稱“最嚴版權令”。最嚴版權令的出臺,使版權進一步成為了焦點,數字音樂平臺的競爭至此圍繞正版內容展開。

版權政策的完善,重塑了音樂市場環境,更將中國音樂從盜版和免費下的過度“自由”中解救了出來。面對音樂正版化的趨勢,數字音樂平臺開始與唱片公司達成合作積極購買版權,並開始解鎖獨家版權的“隱藏屬性”——即通過分銷的方式授權給其他平臺,實現版權共用。而這種“獨家版權+轉授權”模式的出現,從根本上激發了數字音樂平臺保護版權的積極性。拿到獨家代理的平臺由於掌握數據,可以有效監控市場上的版權情況,出於財産權考慮,一旦發現盜版便會積極維權。同時,這種模式還防止數字音樂平臺付出的成本東流,由於有1-3年的“獨家”的相對穩定期限,使得數字音樂平臺樂於、敢於培育音樂人,在音樂人身上花成本,客觀上激發了音樂人的熱情,中國數字音樂正版化的進程也得以加速。

2017年9月,在國家版權局的推動下,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阿裏音樂等在內的主要數字音樂服務商,版權內容相互轉授權達99%。而平臺方之間達成的這一合作,不僅明智更意義深遠。高達99%的轉授權比例不僅極大程度地保證了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更在深層次推動了數字音樂平臺競爭進入下一良性階段。在開放合作態度的基礎上,數字音樂平臺通過數字專輯、會員權益等功能的豐富,形成了多元化的商業模式,進一步激活了中國數字音樂市場。

國際唱片協會認為,反盜版行動的奏效和數字音樂平臺之間的競爭,這兩個因素是中國音樂産業收益增長迅猛的主要原因。從數據也可以看到,2014年中國音樂市場在全球排名第19位,到2015年即暴漲63.8%,升至第14位。而到了2018年,中國音樂市場的全球排名已經升至第7位。

可以説,將“獨家版權+轉授權”模式評為中國音樂市場的規範化最大功臣並不為過。光明日報曾發文表示:獨家版權有利於凈化産業環境,培養公眾付費意識。正因為與平台獨家的版權合作,讓音樂在版權上有了“主人”、有了關注,也有了今天的價值體現。

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熊琦也曾指出,“讓聽歌變得簡單”其實是所有數字音樂平臺的共同追求,但這種簡單並不意味著取消必不可少的交易博弈和市場競爭。不顧權利人和數字音樂平臺利益的強制合併或強制授權,其實是把主體之間的市場博弈行為看作是“市場失序”或“市場亂象”,也必然破壞來之不易的數字音樂市場。此外,從版權持有者的角度出發,對平臺方在版權收益、版權保護、包括音樂作品和音樂人的運營能力等方面的考量,決定了全平臺授權在商業上實施的困難程度。而在全球範圍內,也都無法保證任何兩個音樂平臺的內容完全一致。

不難看出,中國音樂市場發展的自然選擇造就了“獨家版權+轉授權”的特色化模式的施行。在市場實現高度正版化與自由化的同時,平臺方的良性競爭性也打開了中國音樂市場的活力,並逐漸培養出了用戶的音樂付費意識和行為,全面正版化的趨勢也讓中國音樂行業迎來了井噴式發展。如今,政策驅動下漸趨完善的版權環境,以及多元化的市場模式正支撐著中國音樂正版化的局面,這,也將成為數字音樂産業鏈長榮發展的穩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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