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批准印發第二批7項緊前出臺的政策制度

發佈時間:2019-02-11 09:10:34    來源:解放軍報    作者:張科進    責任編輯:謝露瑩

經中央軍委批准,有關部門日前印發《關於調整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津貼審批發放辦法的通知》《戰區機關軍官選調交流暫行辦法》《關於做好改革期間士官參謀人員選拔配備工作的通知》《關於改革期間現役幹部轉改文職人員崗位等級調整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軍隊專業技能崗位文職人員聘用管理暫行規定》《現役士兵轉改文職人員暫行辦法》《關於實行軍隊人員住房物業服務補貼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第二批7項緊前出臺的政策制度。

《關於調整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津貼審批發放辦法的通知》,按照簡化程式、提高保障時效、加強津貼管理的原則,調整津貼審批時機和發放程式,明確相關制度銜接辦法。

《戰區機關軍官選調交流暫行辦法》,落實聯合作戰指揮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從選調範圍和標準條件、交流去向和崗位安排、聯合作戰指揮能力資質認證、組織實施等方面,加強和規範戰區機關軍官選調交流工作。

《關於做好改革期間士官參謀人員選拔配備工作的通知》,按照堅持黨管人才、嚴格品質標準、積極穩妥實施的原則,對士官參謀人員的選配條件、編配等級、選配程式、任免許可權、培訓考評等作了全面規範,著力培養打造一支政治過硬、精幹頂用、充滿活力的士官參謀人員隊伍。

《關於改革期間現役幹部轉改文職人員崗位等級調整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現役幹部轉改文職人員有關崗位等級確定、轉改級別調整手續的辦理時間、起算時間等問題作了明確。

《軍隊專業技能崗位文職人員聘用管理暫行規定》,著眼推進軍隊文職人員分類建設,從職能定位、職級管理、招錄聘用、待遇保障等方面,明確了專業技能崗位文職人員聘用管理各項工作。

《現役士兵轉改文職人員暫行辦法》,落實《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有關要求,對現役士兵轉改文職人員的對象範圍、標準條件、程式步驟、待遇保障等作了明確,有利於激勵優秀士兵轉改文職人員繼續服務強軍事業。

《關於實行軍隊人員住房物業服務補貼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自2018年7月1日起實行軍隊人員住房物業服務補貼制度,並對補貼對象、補貼標準、補貼發放、物業服務費收費使用管理等作了規範,進一步推進軍隊人員住房物業服務社會化。(張科進)

分享到:
中國網官方微信
解放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