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當地時間2016年8月23日,日本橫須賀,日本防衛相稻田朋美在海上自衛隊橫須賀基地視察“出雲”號護衛艦。 Kyodo News/Getty Images
後續影響不容忽視
本來,F-35B戰機與兩棲攻擊艦實現的“新組合”,是美軍太平洋艦隊發起的“遠征打擊群”新概念。這樣的遠征打擊群不但顯著增強了兩棲編隊的作戰能力,還讓美國海軍陸戰隊在兵力投送之外,同時擁有了具備“火力投送+兵力投送”能力的多功能編隊。但這並不意味著對日本就同樣適用。
“出雲”級經過改造後確實可以算得上一艘小型航母,但因排水量和機庫大小限制,一艘“準航母”最多也只能攜帶10到15架F-35B戰機,且至少要有6架停靠在甲板上,能夠保證的作戰能力相對有限。同時,“出雲”級直升機驅逐艦是以運作直升機為目標設計的,艦載機維護設備缺少對F-35B的考慮,在諸如拆卸發動機大修這樣的機體後勤維護上存在先天性缺陷,有限的艦載機彈藥庫和航空燃油庫都限制了F-35B的運用,難以發揮出F-35B的最大優勢。
日本若執意將“出雲”號和“加賀”號改裝成為搭載F-35B戰機的“航母”,勢必打破東亞地區海上力量現有的平衡結構,對世界和平和地緣政治産生深遠影響。根據日本在二戰後“永遠放棄發動戰爭權利”的聲明,日本不能發展進攻性武器,航空母艦的出現不僅完全改變了“專守防衛”的方針,更直接違反了“和平憲法”。“出雲”號“準航母”要“轉正”,對日本而言竟然從根本上就是個“違憲”之舉!(中國網軍事觀察員 張乃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