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海軍成立68週年:走向深藍,為了和平與安寧

發佈時間: 2017-04-19 13:27:11    來源: 中國國防報    作者: 侯融 劉暢平 黎友陶 等    責任編輯: 劉峻淩

3月15日,中國海軍首次授劍儀式在某驅逐艦支隊舉行,13名全訓合格的艦長、政委被授予“深藍之劍”,這把劍承載著海軍官兵的榮譽與責任。4月23日,人民海軍迎來成立68週年紀念日。68年來,人民海軍由弱變強,不僅在武器裝備上有大幅提升,更是多次參與海外撤離、國際救援、醫療救助等任務。亞丁灣護航9年,在這片藍色的舞臺上,海軍官兵譜寫了一曲曲光輝樂章。大風泱泱兮大潮滂滂,海雲極目何茫茫,濤聲徹耳逾激昂。人民海軍用磅薄大氣的姿態告訴全世界,我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我們的目標是和平安寧。請看今日出版的《中國國防報》的報道:

  

4月6日,中國海軍第26批護航編隊開展海上航行補給,完成補給後編隊繼續向亞丁灣、索馬利亞海域航渡。圖為綜合補給艦高郵湖艦為導彈護衛艦黃岡艦進行油水補給。 賈岩岩

依法護航,大國擔當

■侯 融 劉暢平中國國防報特約記者 黎友陶

“我是中國海軍衡陽艦,請立即停船,我根據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將對你實施登臨檢查,以確認你船是否從事海盜活動。”3月上旬,在亞丁灣東部某海域待機候船的第25批護航編隊衡陽艦上,一場臨檢拿捕演練就地展開。面對疑似海盜小艇對被護船舶的突襲,衡陽艦艦載直升機迅疾威懾逼停,數名特戰隊員搭乘小艇緊隨其後,依法開展登臨檢查。警戒、威懾、接舷、登臨、取證……

儘管“規定動作”全部到位,但在講評會上,隨艦法律顧問簡家民還是“雞蛋裏挑了骨頭”:登臨前取證錄影機推得太近,取證要素不全……類似的“找茬”並非首次,每當衡陽艦進入反海盜部署,簡家民總會第一時間出現在駕駛室,有對演練方案內容的各式“找茬”,有為具體行動提供的法律諮詢,也有對特戰隊員處置特情的合理建議。

自中國海軍赴亞丁灣、索馬利亞海域執行護航任務以來,軍事法律顧問制度就逐步實現在護航編隊的常態存在,讓護航任務更加師出有名、行動有據、處置有法。

讓護航行動更加有理有據

“如果可疑目標有進一步過激行為,指揮員就要迅速判明目標性質,這既要依靠經驗判斷,也要有充足的法理依據作支撐。”今年春節,衡陽艦就遭遇了兩艘疑似海盜小艇的襲擾。在喊話驅離無明顯效果後,衡陽艦迅速出動艦載直升機搭載特戰隊員前去查證。

“你説它是海盜船,它卻沒有武器;説它是漁船,它也沒帶捕魚工具。在亞丁灣上,打擊海盜並不是簡單的兵戎相見,而是運用相關國際法與海盜博弈的過程。”簡家民説。

他告訴記者,儘管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為公約》等國際條約中,對“海盜行為”“海盜船舶或飛機”都有非常明確的定義,但由於亞丁灣、索馬利亞海域較特殊的政治生態,其海盜行為並不完全同於國際法規定的這些特點,給各國軍艦識別、抓捕、處罰海盜帶來了一定難度。

“何時動用直升機或小艇前出查證,何時使用各型武器進行警示,何時對其進行打擊,我們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相關決議,制定了詳盡的方案預案。”衡陽艦政委蔣建凱介紹,通過隨艦法律顧問體系的幫助,編隊已經成型了較完備的判斷標準和應對方案。

為法理鬥爭提供事實證據

亞丁灣每天川流往來的船舶數以千計,軍艦這類特殊的航行器也必須遵守各類航行規則。而對於那些進入警戒範圍的船舶,更要注意措辭,喊話或者警告的每一個單詞,都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反覆推敲,喊話前後過程都要通過攝錄影取證人員完整記錄。

“法律工作的基本原則就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簡家民介紹,護航是一項涉外性、涉法性很強的非戰爭軍事行動,一旦有爭議發生,能使事實真相大白的唯一途徑就是使用客觀、全面的證據説話。為此,第25批護航編隊廣泛開展了護航普法活動,各級官兵結合崗位人人學法、人人知法、人人用法已成為常態。

夜幕降臨,警戒更、錨更按時上崗。點點星光的映襯下,簡家民半是打趣地將衡陽艦形容為一艘引人窺探的玉舟。“這並不是危言聳聽。”他告訴記者,玉林艦在吉布地休整期間,某國軍艦就曾以訓練為藉口,企圖用蛙人對玉林艦實施偵察。玉林艦在積極做好防護對蛙人進行驅離的同時,進行攝錄影取證,並在法律顧問支援下,通過我駐吉布地大使館向吉布地國家反映事情經過,吉布地立即派出人員對該國行為進行制止。

“8年前,中國海軍邁出了走向深藍的關鍵一步,隨艦的法律顧問前輩們勇於挑戰未知領域未知風險,為這一步提供了堅實的法理支撐。”簡家民感慨,接過接力棒,並沒有感到害怕,反而更掂量出了肩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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