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文:副高也能坐特需。掛號費將進入百元時代?
時隔13年,浙江更新了該省的醫院門診管理辦法。
1月14日,浙江省衛健委公佈的關於印發浙江省醫院門診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自2月11日起施行,同時,2009年5月22日公佈的《浙江省醫院門診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廢止。
截圖自官網
據悉,《辦法》是浙江為加強醫院門診管理,提高門診醫療服務品質,緩解看病難,進一步改善門診患者就醫體驗等,結合全省醫療衛生服務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衛生健康數字化的改革要求,特別組織修訂的。
《辦法》適用於浙江全省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社會辦醫療機構、二級以下醫院及其他醫療機構參照執行。
降低專家門診、特需門診的準入標準至副高
《辦法》規定,具備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個人申請、科主任審核、醫院相關管理部門核準,方可承擔專家門診工作。
具備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5年以上,經醫院相關管理部門核準,方可承擔專家特需門診工作。
對比《暫行辦法》中,本專業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和具備主任醫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3年以上,才可分別申請專家門診和專家特需門診的準入門檻,此次《辦法》明顯放寬了對高端門診的限制。
不過,根據《辦法》,在2022年2月11日之前,施行的還是《暫行辦法》。但“醫學界智庫”在查詢浙江一家知名三甲醫院的掛號系統後發現,該院已有副高職稱醫師出診的特需專家門診,掛號費為100元。
掛號系統還顯示,高級職稱醫師出診的特需專家門診的掛號費為150元,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普通門診掛號費分別為15元和17元,專家門診為25元。
此外,相較《暫行辦法》,《辦法》對高職稱醫師的普通出診要求也有所降低。每個科室副主任醫師級別以上醫師從事普通門診的時間,從每週不少於一個工作日,變為“每週至少開展半個工作日普通門診,即一個門診工作單元”。
“醫院應當根據專家的服務品質和服務態度、對專家的綜合滿意度和醫療服務的需求,制定相關的退出機制。”這一條款保持不變。
強調科主任是第一責任人
細化了門診品質的考核指標
《暫行辦法》和《辦法》都規定,門診品質管理納入醫院和科室的目標考核內容。不過,《辦法》新增,相關科室科主任為本科室的門診品質管理工作第一負責人。
門診品質管理的包含內容也有所擴大。門診醫生按時出診率、停診率、投訴率、門診患者滿意度等門診服務品質,和門診病歷書寫品質、處方合格率、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用率、各類檢查申請單及報告單書寫規範等,均被納入醫院目標考核內容。
《辦法》第15條截圖
《暫行辦法》相應截圖
受制于不同醫療機構臨床檢驗標準不統一、檢查結果參考值不同、檢驗人員技術水準差異等多方原因,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在我國已經開展多年,但見效甚微。
相關文件最早可追溯自原衛生部在2006年發佈的《關於醫療機構間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互認有關問題的通知》。最新的一份文件發佈自2021年7月,國家衛健委提出,鼓勵將醫務人員分析判讀檢查檢驗結果、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情況作為績效分配的考核指標。
新修訂的《辦法》將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用率納入醫院目標考核內容,無疑順應了“大勢”。
來源:醫學界智庫
作者:二男
校對:臧恒佳
責編:宋崑崙
具體內容一般應包括公立醫院新文化建設的實踐基礎、頂層設計、具體做法和成效作用等。
新的方案對考核內容中綜合性指標做了較大的調整。
將部分暫不能達到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要求,但條件相對成熟的項目納入“輔導類”名單,作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儲備項目納入下一批評估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