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例病例如何發現的?官方披露詳情
記者從浙江第八十二場疫情發佈會了解到,2021年12月7日8時30分杭州市疾控中心接通知,紹興市發現1例本土初篩陽性病例,其密切接觸者中有1人住杭州市蕭山區,接報後杭州市立即啟動聯合流調機制,開展人員追蹤、管控調查和採樣檢測,當天下午2時杭州市疾控中心報告其新冠病毒核酸陽性,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我們稱其為“12·7”首例病例。
經過快速細緻的流調溯源,發現該病例曾于12月1日15時,自駕至紹興上虞與當地12月7日報告的病例以及另一名外省市今日通報的病例共同用餐、參加葬禮。12月2日15時自駕返回杭州,16時30分抵達杭州市上城區東方豪生香樟園參加同事聚餐,當晚自駕返回上虞繼續與前述病例共同參加葬禮活動。12月3日下午自駕返回杭州家中。
第2例確診病例為首例病例的同居女友,後續發現的2例無症狀感染者是首例病例12月2日在東方豪生香樟園聚餐的同事。第3例無症狀感染者為其中一名無症狀感染者的母親。
疾控機構對首例病例病前14天(11月20日)以來的活動情況軌跡進行了仔細的回顧性調查。除12月1日至3日曾往返紹興參加葬禮外,軌跡清晰,無離杭史。其他一名確診病例和三例無症狀感染者均無離杭史。以上即兩例病例和三例無症狀感染者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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