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學習宣傳貫徹《綜合醫院建設標準》的通知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關於學習宣傳貫徹《綜合醫院建設標準》的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做好《標準》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在綜合醫院建設項目的編制、評估及審批、核準過程中,要認真執行《標準》,進一步提升綜合醫院規劃、設計和建設水準。具體相關通知及《標準》文件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委屬(管)有關醫院:
為切實指導推進新時代綜合醫院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健康需求,我委組織開展了《綜合醫院建設標準》修訂工作。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發佈《綜合醫院建設標準》(建標110-2021,以下簡稱《標準》),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詳見住房城鄉建設部官網)。原《綜合醫院建設標準》(建標110-2008)同時廢止。
《標準》是為綜合醫院科學決策、合理確定建設水準服務的全國統一標準,是編制、評估及審批、核準綜合醫院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申請報告的主要依據,是審查項目初步設計及監督檢查工程建設全過程的重要尺度。要充分認識學習宣傳貫徹《標準》的重要意義,結合實際做好《標準》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在綜合醫院建設項目的編制、評估及審批、核準過程中,要認真執行《標準》,進一步提升綜合醫院規劃、設計和建設水準。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1年6月1日
包括加快構建有序的就醫和診療新格局、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著力增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推進醫藥衛生高品質發展四大類共21項任務!
《任務》明確選擇9個省市的14家大型高水準公立醫院開展公立醫院高品質發展試點,通過委省共建方式,打造公立醫院高品質發展的樣板、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