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記者在全市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專項整治動員部署會議上獲悉,從6月份開始至年底,我市將在安全評價機構、生産經營單位、監管部門等3個層面開展專項整治,堅決按照“整治一批、震懾一批、吊銷一批、提升一批”目標,全面規範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整頓凈化安全評價市場。
從近年來各級開展的專項執法檢查情況看,安全評價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給安全監管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危害和壓力,主要包括原有評價檢測機構準入條件較低,已不能完全滿足技術支撐需要;有些評價檢測機構服務過程式控制制不嚴格,評價報告品質不高,有的甚至迎合幫助企業隱瞞規避問題、騙取行政許可;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評價檢測機構提出的整改措施不重視;仲介服務監管工作存在監管執法不到位、發現問題報告不及時、查處力度不夠等現象。
為此,我市認真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訂了《濱州市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以整治安全評價機構弄虛作假、生産經營單位以虛假報告獲取相關許可(“兩虛假”),安全評價機構出租出借資質、評價人員出租出借資格證書(“兩齣借”)等19項問題為重點,對在我市執業的安全評價機構和法定安全評價項目進行全面檢查,並延伸檢查相關生産經營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
此次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專項整治強化組織領導、專家支援、過程督導、執法監督、社會監督和責任追溯。各縣(市、區)將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市應急管理局將組織專家,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對各縣(市、區)提報的疑難問題特別是共性問題進行研討、會商,確保整治工作的科學性、規範性;對集中檢查期間查不到位、查不出存在問題,對虛假報告應判定而未判定,違法違規行為不嚴格立案、不依法落實行政處罰的實行重點跟蹤督辦;對專項整治中發現安全評價機構、生産經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實施處罰;專項整治期間,市應急管理局將通過“12350”,接受社會對安全評價機構弄虛作假情況的舉報,對反映的有關問題線索直接進行查辦;參與評價機構、法定評價報告檢查的執法人員、安全專家等要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檢查結果負責。(記者 孫文傑 通訊員 方振梅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