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應急廳〔2021〕38號)要求,堅決整治安全評價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全面凈化安全評價市場,山東省應急廳制定了《山東省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以下稱《實施方案》),從2021年6月開始,對全省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全面規範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整頓凈化安全評價市場,實現“整治一批、震懾一批、吊銷一批、提升一批”整治目標。
本次專項整治圍繞安全評價機構,生産經營單位,省級及以下監管部門三個層面。此次整治行動將從2021年6月持續至2021年12月,分動員部署、自查自改、集中檢查、督導互查、驗收評估和總結提升六個階段進行。
在專項整治期間,省應急廳還將採取“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市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安全評價機構執業情況等進行隨機抽查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將督促各地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公開通報。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對集中檢查期間查不到位、查不出存在問題,虛假評價報告應判定而未判定的,應立案查處而未立案的、對違法行為不依法落實行政處罰的地市實行重點跟蹤督辦,省應急廳將派出工作組,聘請安全專家(必要時聘請國家級專家)全程參與,對該地區等進行進駐徹查,發現問題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公開通報。(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杜虹曉 濟南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