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紮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行動,市民政局堅持從最困難的群眾入手,從最現實的利益出發,切實解決好困難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下發通知,在2020年底保障標準基礎上,困難群眾救助標準再提高10%。
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方面,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以下簡稱“七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鄉統籌,由每人每月82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4元;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以下簡稱“三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82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4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61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80元。
在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方面,七區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123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6元;三市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123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6元;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92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20元。
在城市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方面,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護理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20元;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護理標準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90元;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護理標準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
在農村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方面,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護理標準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90元;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護理標準由每人每月6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43元;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護理標準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
截至目前,我市保障城鄉低保對象5.8萬戶、8.6萬人,共發放低保金3.5億元;保障城鄉特困人員11485戶、11809人,共發放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11521萬元。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賈 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