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屍車”佔用公共資源,影響市容市貌,易存在交通安全隱患、易造成交通擁堵,易發生套用車牌、非法改裝隱患……6月1日至30日,濟南交警開展“文明2021—3號”行動,重點整治“僵屍車”。
整治區域為城市建成區內所有道路(含兩側人行道)。整治對象為車容骯髒破爛,長期佔用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車泊位停放的機動車和共用單車、電動自行車、老年代步車等非機動車。整治原則為長期佔用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車泊位停放的“僵屍車”,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第2款規定,將車輛拖移至指定停車場停放。清理佔用盲道、消防通道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處罰違法停放的機動車。清除設置不規範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泊位和標誌標線標牌。
“僵屍車”對市容環境、停車資源和道路安全的影響不容忽視,如果您的車輛長時間不用就不要在泊位、路邊或公共停車場停放了。該處理就處理,該報廢就報廢。(閃電新聞記者 陳志富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