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抓好濟南市房屋建築工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3月30日,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發通知,要求全市房屋建築工程項目在4月30日前簽訂新版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逾期未簽將對相關責任單位實施懲戒問責。
據了解,新修訂的承諾書在結合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的基礎上,對原有版本內容進行了補充、完善,主要增加了圍擋公益廣告設置、樓層內施工揚塵管控、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工地用油、涉VOCs排放管理等方面內容,基本涵蓋了房屋建築工地內涉及大氣污染管控的全部事項,同時進一步明確了防治責任、防治標準,讓工程參建各方“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確保各項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通知要求,各區縣住建部門負責組織承諾書的集中簽訂工作,對本轄區內所有房屋建築工程項目進行認真梳理,建立臺賬,確保全部覆蓋到位;簽訂時要審查公章、簽字手續等內容是否規範、完備;要及時歸檔編號,以便於搜尋和跟蹤管理。
此外,新版承諾書籤訂後,還需在施工現場公示欄進行公示;項目建設過程中參建單位發生變化的,要重新簽訂。新開工建設項目在接入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揚塵線上監測與視頻監控平臺時,也需要提交簽訂的承諾書,否則不予接入。
此次工程項目簽訂新版承諾書情況將納入揚塵污染防治日常督查檢查,區縣組織簽訂承諾書情況也將納入揚塵污染綜合整治管理評價。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單位,採取責令整改、通報、約談有關負責人等方式進行督辦。經督辦仍未整改到位的,將依法依規實施懲戒問責。(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穩 濟南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