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6月10日到6月底,山東省主要為已接種第1劑次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提供第2劑次接種服務。發佈會上,山東省疾控中心免疫規劃首席專家、免疫所所長張麗介紹了接種第2劑次新冠病毒疫苗的注意事項。
接種時間
按照規定,新冠病毒滅活疫苗第2劑次與第1劑次間隔時間≥3周,儘量在8周內完成;新冠病毒重組亞單位疫苗相鄰兩劑次間隔時間≥4周,第2劑次儘量在第1劑次後8周內完成,第3劑次儘量在第1劑次後6個月內完成。即使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程接種,只需補種未接種的劑次即可,無需從頭接種;延遲接種只會使獲得免疫保護的時間晚一些,不會降低最終的接種效果。
接種地點
第2劑次建議儘量在接種第1劑次的原接種點進行,對於流動接種點、臨時接種點地址有變動的,當地也會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則安排好後續的接種服務。如果確有特殊情況無法在原接種地接種的,建議關注現居住地的接種工作安排,及時向當地疾控機構和就近的接種點諮詢。
疫苗選擇
目前山東省使用七個疫苗企業的三種新冠病毒疫苗,要使用同種疫苗完成全程接種。第1劑次使用滅活疫苗,第2劑次仍要使用滅活疫苗;第1劑次使用重組亞單位疫苗,第2劑次仍要使用重組亞單位疫苗。按照我國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可使用不同企業生産的同種疫苗完成全程接種。
預約方法
目前山東省採取集體預約和個體預約兩種形式。個人可登陸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健康山東服務號”微信公眾號進行網路預約,預約完成後,出示接種憑證碼即可進行接種。
此外,張麗介紹,如接種首劑新冠病毒疫苗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不能接種第2劑次疫苗;如果不能判斷是否屬於嚴重過敏反應,可以諮詢接種門診的醫生。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時,需向接种醫生主動説明個人的健康狀況和疾病、過敏史、服藥情況等,醫生會綜合判斷做出適當的建議。(記者唐磊 實習記者李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