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採礦、非法佔用農用地……山東通報6起污染環境和破壞自然資源違法犯罪典型案例
今天(6月2日)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全省公安機關打擊污染環境和破壞自然資源違法犯罪有關工作情況,並通報全省公安機關破獲的一批典型案例。
通報的6起案件中,山東堅持大案牽引,圍繞“打源頭、端窩點、摧網路、斷鏈條、追流向”,先後偵破淄博“5.21”非法採礦案、東營“5.31”污染環境案、濰坊“1.31”污染環境案等一批社會影響大、危害後果嚴重的大要案件,斬斷地下黑色産業鏈條。
一、東營“4.04”污染環境案。2021年4月,東營市公安機關偵破“4.04”污染環境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經查,2019年7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趙某等人租賃廠房和設備,通過加溫、分餾工業廢液的方式生産甲醇、乙醇並對外銷售,同時委託他人將生産過程産生的危險廢物非法傾倒,導致2人中毒死亡。目前,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二、煙臺邵某某等人非法捕撈水産品案。2020年8月,煙臺市公安機關偵破邵某某等人非法捕撈水産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現場查扣漁船5艘、網具7條,漁獲450余公斤。經查,2020年6月至8月禁漁期內,犯罪嫌疑人邵某某組織多條漁船,在渤海海域內使用禁用漁具非法捕撈漁獲5000余公斤,總價值25萬餘元。目前,法院已依法對該案作出判決。
三、濰坊“1.31”污染環境案。2021年2月,濰坊市公安機關偵破“1.31”污染環境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9名,打掉犯罪窩點6個、團夥5個,現場查扣各類危險廢物300余噸。經查,2020年12月以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租賃廢棄廠房,收集企業産生的危險廢物並進行傾倒,導致4人中毒死亡。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四、日照某建材公司非法採礦、非法佔用農用地案。2020年6月,日照市公安機關偵破某建材公司非法採礦、非法佔用農用地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價值1000余萬元。經查,2014年以來,該公司未經行政部門許可,在經營過程中擅自擴大開採範圍,非法採挖凝灰岩50余萬立方米,非法佔用農用地140余畝。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五、濱州“3.27”污染環境案。2021年3月,濱州市公安機關偵破“3.27”污染環境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現場查扣危險廢物運輸車3輛。經查,2020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吳某某與某公司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合同,並將該公司産生的危險廢物交由劉某某非法處置,劉某某夥同他人先後將700余噸危險廢物傾倒入溝渠中。目前,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六、菏澤申某某等人非法採礦案。2020年1月,菏澤市公安機關偵破申某某等人非法採礦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9名,現場查扣挖掘機2台、運砂車3輛。經查,2019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申某某等人使用挖掘機在黃河河道內盜採河砂並銷售,非法採砂量達6萬餘方,涉案價值349萬元。目前,法院已依法對該案作出判決。(閃電新聞記者 黃健容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