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發文:即日起至5月7日實行火情日報告制度 嚴禁攜帶火種和香、紙、燭進山入林
3月30日,山東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清明”“五一”期間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和森林草原生態安全。
閃電新聞記者了解到,近日,山東氣溫迅速回升,天干物燥、大風天氣明顯增多,燒荒、燒地堰等農事用火呈多發態勢,加之清明節期間是祭祀掃墓、進山踏青休閒的高峰期,野外違規用火將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難度加大,森林防滅火形勢異常嚴峻。
通知對於相關部門的職責與分工做出了要求,林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森林草原火災預防相關工作,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日常檢查、宣傳教育等,同時要做好森林草原火情早期處置工作;公安機關要及時組織開展火案偵破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違規用火處罰和做好防範處置工作;應急部門要做好森林草原火災綜合監測預警和森林草原火災的撲救及應急救援工作。
同時,建立健全市、縣、鄉包保責任制,採取市森防指成員單位包重點林區和縣市區,縣市區部門包鄉鎮、鄉鎮包山頭、村級包墳頭的方式,抓好森林草原防火責任的細化、分解和落實,切實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護、墳有人守,逐層逐級落實防火包保督導責任。
通知要求,各級要排查摸清各自範圍內的散墳、祭祀點,確保每塊墓地、每個墳頭都有人盯防;組織開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打擊森林草原違法用火行為專項行動;根據火險形勢及時發佈禁火令、封山令等管制命令,實行網格化管理;各檢查站和瞭望臺工作人員、護林員、防滅火巡查員要到崗到位、履職盡責,充分利用好進山入林的“防火碼”,堅持逢進必掃,做好宣傳引導,嚴禁攜帶火種和香、紙、燭進山入林。
在清明、“五一”和春耕農業生産季節等高危險期,各級部門要採取超常規管控措施,嚴格管控上墳燒紙、焚燒秸稈、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野外吸煙等行為;綜合運用視頻監控、高山瞭望、進山檢查、護林巡查、墓地把守等綜合配套措施,構築起立體式、全地域、全天候的防控體系,真正做到控住山、護住林、管住人、防住火。
通知還提到,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野外用火的危害性和危險性;森林防火崗位人員要全部到崗到位,各級森林消防專業隊伍要滿員待命,24小時集中食宿,靠前駐防、力量前置、帶裝巡護;一旦發生森林草原火災,要嚴格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堅持“重兵撲救,報撲同步,小火當作大火打”原則;各地要嚴格執行森林草原火情、火災“零”報告制度和衛星監測熱點核查反饋制度,切實做好資訊報送工作。
省森防指辦公室將對各森林草原防滅火重點單位的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並在全省範圍內予以通報。即日起至5月7日,各市森防指辦公室嚴格執行火情日報告制度,每日16時前報省森防指辦公室,遇有重要火情隨時上報。閃電新聞記者 葉金岩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