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離休幹部的醫療保障水準,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要求,青州市自2017年度將離休幹部醫療費統籌標準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到23000元,上屬駐青單位由每人每年30000元提高到33000元,以後醫療年度按每人每年1500元的標準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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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離休幹部的醫療保障水準,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要求,青州市自2017年度將離休幹部醫療費統籌標準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到23000元,上屬駐青單位由每人每年30000元提高到33000元,以後醫療年度按每人每年1500元的標準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