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新聞辦今天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邀請省教育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張志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院長陳國前,副院長張志剛發佈和解讀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相關政策,通報相關工作部署和推進情況。
2016年3月,《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頒布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通過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山東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啟動實施了一系列專項改革,取得了預期的改革實效。2017年,山東普通高校招生將重點推進的八項工作。
夏季高考合併本科一批、二批
2017年起,山東夏季高考合併本科一批、二批錄取批次。整個夏季高考錄取工作分為五個批次: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普通批、專科提前批、專科(高職)普通批。主要有兩個變化,一是原來的本科一批、二批合併為“本科普通批”,二是將專科提前批調整到本科普通批之後、專科普通批之前。
擴大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是按照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和選拔標準,依據考生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學校考核,按比例形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學生的一種多元評價招生錄取方式。
2016年,山東省內的山東大學、山東科技大學等9所本科高校進行了試點。試點高校在形成綜合評價招生綜合成績時,採取了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學校考核成績的佔比由招生高校自主確定的形式,但統一高考成績的佔比不能低於50%,這樣既給予了高校更大的自主權,利於高校根據辦學定位和專業特色選拔適合培養的學生,又有利於發展學生特長,打破了“一把尺子選才”的局限性,實現了我省考試招生模式改革的重要突破。當年最終錄取考生629人,基本完成了預期目標任務。
2017年,山東將在去年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積極穩妥推進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穩步擴大試點高校和招生規模。
擴大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規模
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是在高考前,在我省符合當年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範圍內,由高職院校單獨組織文化和技能考試,並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和技能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學生的一種高校考試招生形式。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是我省高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的重要組成,對完善高等職業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發揮著重要作用。
2016年,山東安排單獨招生院校43所、招生計劃43320人,實際錄取41649人。2017年,山東將繼續擴大招生規模,安排招生院校48所,計劃45978人。
繼續開展免費教育師範生招生
從2016年起,依據《山東省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將用3年時間為農村培養1萬名能勝任多個學科教學工作的本科層次的免費師範生。免費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經考核,合格畢業生按照協議到鄉村學校任教,有編有崗。
2016年,山東安排山東師範大學等9所高校招收3000名免費師範生,涉及11個專業,考生報名非常踴躍,投檔數與計劃數比例達7:1,理科最高分646分,文科最高分599分,分別高出本科一批錄取分數線線109分、69分。
2017年,山東免費師範生安排招生計劃3000人,試點院校不變。目前,我廳已調度完成各市招生需求計劃,下一步將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解讀,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確保了招生任務圓滿完成。
啟動免費教育醫學生招生
為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分級診療制度的實施,2017年山東印發了《山東省醫學生免費教育工作實施辦法》,在省屬醫學高等院校實施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教育,重點為鄉鎮衛生院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2017年招收5年制本科生免費醫學生,培養專業主要是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免費醫學生在校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畢業後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的要求,與定向就業縣域內鄉鎮衛生院進行雙向選擇。
調整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
2015年,山東出臺了《關於調整山東省高考加分項目的通知》,取消了奧林匹克競賽等6項鼓勵性加分政策,嚴格執行國家加分項目,保留了烈士子女等5項全國性扶持性加分政策,並調整了分值,方案經省政府審議和教育部備案後向社會進行了公佈。根據方案要求,2017年山東將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考生名單實行縣招辦和中學、市、省三級公示,在投檔錄取中,嚴格執行錄取優惠政策,確保加分政策執行不走樣。
加強對考生填報志願指導和服務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對考生的服務指導工作。一是通過網站、社會媒體以及在准考證上印製提醒資訊、在志願填報系統上發佈填報志願説明等多種渠道和方式提醒考生增強保密意識,保護好個人資訊和志願填報密碼。二是在報名考試、填報志願和錄取期間等重要工作節點,實行省市縣招考管理機構三級值班制度,安排專人做好對考生的政策答疑和信訪處置工作。三是要求各市教育局加強對屬地中學及教師的管理和教育。不允許中學代替學生統一設置報考密碼,不允許中學統計考生成績,不允許教師接受考生委託代替填報志願,不允許中學和教師干預考生填報志願。凡違反規定要求的,一經發現,由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學或工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嚴肅考風考紀,確保高考公平公正,是高考招生工作的生命線。
(一)構建誠信考試教育體系。將誠信考試納入學校德育體系以及校風、學風建設,通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開展誠信考試和考試紀律專題教育,教育和引導考生進一步增強誠信意識,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積極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良好考試氛圍。所有考生在考試前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使考生知曉並自覺遵守有關考試紀律和考試規則要求,清楚地認識到考試違規所産生的嚴重後果和危害,自覺拒絕和抵制考試違紀作弊行為。
(二)建立考生誠信檔案平臺。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建立系統化、專業化的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平臺,記錄、保留作弊考生的資訊。誠信檔案可以依申請接受社會有關方面的查詢並及時向招生學校或單位提供,作為招生錄取參考內容。
(三)進一步加強考試管理。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一把手工程”,落實主體責任,明確監管責任, 真抓敢管,勇於擔當。逐級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細化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加強部門聯動,開展考試環境綜合治理等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考試環境。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監考人員的業務培訓,加大對違規違紀考試人員、監考人員的責任追究力度,確保考風考紀進一步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