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全面打響違法建設集中拆除行動攻堅戰
臨沂全面打響違法建設集中拆除行動攻堅戰
臨沂全面打響違法建設集中拆除行動攻堅戰
臨沂全面打響違法建設集中拆除行動攻堅戰
從3月份開始,臨沂市將每月20日作為全市違建拆除集中攻堅日。3月20日是第一次“每月集中攻堅日”行動,市城市違法建設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週密部署,多措並舉,組織各縣區(開發區)打了一場漂亮的違法建設治理攻堅戰,全面打響了臨沂市強力拆違治違攻堅戰。在此次統一行動中,全市共拆除違法建設497起,拆除面積107462.31平方米。
一是在拆除前,做到“四個有”。即有機構、有方案、有論證、有臺賬。有機構,成立了專門的集中拆除工作領導機構。有方案,制定了詳細的工作方案和突發情況處置預案。有論證,組織法制部門、法院、檢察院等相關職能部門,提前對擬拆除的違法建設進行了論證。有臺賬,建立了拆除明細臺賬,並於每月15日前報市城市違法建設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是在拆除中,做到“四個到位”。即組織到位,分工到位、取證到位、保障到位。組織到位,要求每一處拆除現場,都要有一名縣級領導幹部現場指揮。分工到位,要對參加行動的每個同志細化責任,明確任務。取證到位,就是要對拆除進行全程錄相、拍照取證,實行全程留痕。保障到位,要積極協調公安部門到現場進行保障。
三是在拆除後,做到“四個上報”。即拆除完成後要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上報拆除臺賬資料;及時上報拆除銷號情況;及時上報拆除後現場處置情況;及時上報宣傳報導情況。相關的工作總結、檔案、圖片等資料要及時歸檔整理,並於每月22日前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通過開展“每月集中攻堅日”行動,集中拆除一批社會影響大、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建設,充分展現了臨沂市違法建設治理的決心和力度,在全市營造了嚴厲打擊違法建設行為的強大整治攻勢。
下一步,我市違建治理工作將繞“違建清零”的終極目標,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壓實責任,紮實推進,為下一階段拆違攻堅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