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草案)》。該辦法規定,除加油站、加氣站以及為其他行業企業配套項目或者港區建設項目外,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有關危險化學品生産、儲存佈局規劃,在化工園區(集中區)內設立。
山東是化工大省,化工企業數量和産能均居全國第一位,範圍覆蓋石油化工、煤化工、鹽化工、精細化工、化肥、農藥等十幾個行業,上千個品種。2016年5月的統計數字顯示,山東有各類化工園區199個,有的縣化工園區多達10個,有6個地級市的化工園區超過15個。然而,全省各類化工園區有化工生産企業2978戶,僅佔全部化工企業的32.2%,化工園區企業入園比率較低。
2015年,《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環保節能管理加快全省化工産業轉型升級的意見》中明確要求,重點敏感區域內化工企業2018年底前要“進區入園”,危險化學品企業必須進入專門的化工園區,新建的化工企業必須“進區入園”。
此次,《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草案)》的原則通過,將使危化品項目“進區入園”更于法有據。該辦法規定,縣級以上政府設立專門用於危化品生産、儲存的化工園區(集中區),應當報上一級政府批准。現有危化品生産、儲存單位的生産裝置和儲存設施不在危化品集中區域的,應當按照産業佈局政策逐步遷入化工園區(集中區)。(記者 袁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