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人社部:重點行業推動用人單位就高溫津貼制定開展集體協商
央廣網北京8月10日消息(記者何源)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眼下雖然已經入秋,但部分地區的高溫天氣仍在持續,戶外人員高溫下作業的保障情況特別受到關注。關於高溫津貼標準是如何制定的?未來有哪些措施保證這一政策的落實?近日,人社部相關負責人對此做了詳細解釋,並表示下一步將在一些重點行業,推動用人單位就高溫津貼的制訂等開展集體協商。
7月23日,南京戶外高溫逼人,用溫度計測量的中午實時溫度超過40攝氏度。圖為“全副武裝”的民眾。泱波 攝高溫津貼是夏季對於高溫勞作人員的特殊保護措施。2012年下發的《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規定了高溫津貼的發放對象,是夏季在室外露天作業氣溫達到35攝氏度以上,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至33度以下的勞動者。
目前,高溫津貼發放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按月發放,另一種是按日計。比如,北京、山東等地按月發放;海南等省份則是根據氣溫超過35℃的天數,按日計算發放。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表示,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並對高溫津貼的發放條件、發放方式、發放的時間長短、發放的水準等等都做出了具體規定。一些地區還根據經濟發展和地區的物價水準等對高溫津貼標準進行了調整。
天津已建立起高溫津貼動態調整機制,高溫津貼日標準為上年度日平均工資的12%。但一直以來高溫津貼的落實是個難題,明發津貼暗扣工資等現象仍有發生。在政策落實上,國有企業、外資企業落實情況好於民營企業,大中型企業好于小微企業。在一些重點行業,推動用人單位就高溫津貼和其他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等開展集體協商,訂立專項集體合同。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夏季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的監督檢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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