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謠言治理新規出臺 嚴懲謠言製造者和傳播者

2017-07-27 16:54:18 來源:西部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穩定向好,但圍繞食品安全的各類謠言時有發生,引發公眾“舌尖上的焦慮”,也對産業健康發展和公共安全造成影響。通知還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接到食品安全謠言報案後,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厲懲處謠言製造者和傳播者。

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穩定向好,但圍繞食品安全的各類謠言時有發生,引發公眾“舌尖上的焦慮”,也對産業健康發展和公共安全造成影響。記者26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了解到,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等10部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加強食品安全謠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動公開政務資訊,及時組織辟謠,嚴厲懲處謠言製造者和傳播者。

資訊公開是遏制謠言傳播的利器。通知要求,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嚴格執行“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及時公開準確、完整的食品安全監管資訊,擠壓謠言流傳的空間。

通知明確,謠言涉及的當事企業是辟謠的第一責任主體。對謠言明確指向具體企業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責成相關企業發聲澄清;指向多個企業或者沒有具體指向的,要組織研判,採取措施制止謠言傳播,並採取適當方式澄清真相。要加強食品謠言的規律、特點分析,建立謠言案例庫,對類似謠言、季節性謠言,提高識別、判定的工作效率。

網際網路是食品謠言的“重災區”,各種“網路檢測”“現場實驗”也往往讓公眾難辨真假。通知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發佈國家食品安全總體情況、食品安全風險警示資訊,不得發佈、轉載不具備我國法定資質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檢驗報告,以及據此開展的各類評價、測評等資訊。一旦發現違法違規發佈食品安全資訊,應嚴肅查處,並向社會公告。

通知還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接到食品安全謠言報案後,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厲懲處謠言製造者和傳播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調查;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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