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伊斯蘭堡7月7日電(記者劉天)巴基斯坦油氣管理部門7日説,因違規使用油罐車和使用偽造文件,荷蘭皇家殼牌石油公司下屬的殼牌巴基斯坦有限公司需為上月在巴發生的油罐車事故負責,並支付罰款和賠償款約240萬美元。
巴油氣管理部門的一份報告説,殼牌巴基斯坦公司沒有承擔起法律責任,完全忽視了運輸汽油産品的法規條例以及油罐車安全使用標準,使用不達標車輛和偽造的車輛運營許可證,最終導致了此次事故。
根據這份報告,巴基斯坦油氣管理部門將對該公司處以1000萬盧比(約合9.5萬美元)罰款,並要求其向每個事故遇難者家庭和受傷人員分別支付100萬盧比(約合9500美元)和50萬盧比(約合4800美元)的賠償金。
6月25日,一輛油罐車在巴東部旁遮普省翻車,引發附近民眾前去圍觀,並爭相收集油罐車泄漏出來的油料。隨後油罐車發生燃爆,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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