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法》7月1日正式實施 “民間中醫”將獲認可

2017-06-30 16:27:29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最近,火遍網路的四大“神藥專家”被網友大起底,他們都是打著中醫藥專家的幌子宣傳虛假療效的騙子。”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經濟管理學院院長田侃教授介紹説,在“中醫藥傳承與文化傳播”章節中,專門提到,“開展中醫藥文化宣傳和知識普及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最近,火遍網路的四大“神藥專家”被網友大起底,他們都是打著中醫藥專家的幌子宣傳虛假療效的騙子。揚子晚報記者昨日從南京中醫藥大學了解到,7月1日將正式實施的《中醫藥法》明確指出,對中醫藥進行虛假、誇大宣傳,冒用中醫藥名義牟利均屬於違法行為。

  通訊員 劉丹青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蔡蘊琦

  “神藥”不能隨便亂吹

  南京中醫藥大學黨委書記陳滌平教授告訴記者,《中醫藥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系統體現中醫藥特點和規律的基本性法律,共9章63條。南京中醫藥大學中醫藥法規政策研究團隊依託于學校省局共建中醫藥發展與政策研究中心,在中醫藥法的立法過程中做了大量的基礎性研究工作,為《中醫藥法》的頒布實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支援和政策依據。

  過去,我們常常看到各種吹噓中醫藥療效的廣告。“不法分子鑽了空子,給中醫藥抹黑。”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經濟管理學院院長田侃教授介紹説,在“中醫藥傳承與文化傳播”章節中,專門提到,“開展中醫藥文化宣傳和知識普及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對中醫藥作虛假、誇大宣傳,不得冒用中醫藥名義牟取不正當利益。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開展中醫藥知識宣傳,應當聘請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一旦違反本法規定,將受到處罰。造成人身、財産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街邊的“中醫養生館”、“中醫推拿館”、“中醫艾灸”等也不能隨便開設了。“中醫診所必須在明顯位置公示其診療範圍,超出備案範圍開展醫療活動,也屬於違法。”田侃教授説。

  “民間中醫”將獲認可

  按照現有規定,從事中醫醫療活動的人員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規定,通過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取得中醫醫師資格,並進行執業註冊。《中醫藥法》為“民間中醫”打開了一扇窗。“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由至少兩名中醫醫師推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實踐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後,即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按照考核內容進行執業註冊後,即可在註冊的執業範圍內,以個人開業的方式或者在醫療機構內從事中醫醫療活動。”

  老百姓買中草藥更放心

  市面上的中草藥魚龍混雜,外行人選購時常無從下手。記者注意到,在“中藥保護與發展”章節中專門提到,國家要求嚴格管理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藥,支援中藥材良種繁育,提高中藥材品質。如果違反本法規定,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還將加強對中藥材品質的監測,定期向社會公佈監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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