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山西煤炭退出落後産能,增加先進産能。任麗娜攝
國家發改委日前發佈的《2017年鋼鐵煤炭行業去産能工作意見》提出,2017年煤炭行業緩解過剩産能將達到1.5億噸以上,全面關停鋼鐵行業落後生産設備。一批在安全、技術、規模、環保、經營等方面不達標的鋼鐵煤炭企業將堅決退出市場。
發改委表示,2017年去産能任務仍然很重,要抓住處置“僵屍企業”這個牛鼻子,運用市場化、法治化辦法去産能,更加嚴格執行環保、品質、技術、能耗、水耗、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堅決淘汰落後産能,控制新增産能。同時,統籌抓好産能退出、職工安置、資産處置、債務處置、兼併重組、轉型升級、優化佈局、供需平衡和穩定價格等重點工作,促進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根據規劃,2017年將退出煤炭産能1.5億噸以上,實現煤炭總量、區域、品種和需求基本平衡。加快推進兼併重組、轉型升級,實現産業佈局進一步優化。
據介紹,2017年煤炭去産能企業的範圍將進一步擴大。對於停産、連年虧損、資不抵債,沒有生存能力和發展潛力的“僵屍企業”,目前仍停工停産且不具備復工復産條件的,以及經復工復産驗收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産等要求的,以及未經驗收擅自復工復産的,將納入2017年去産能範圍。
另外,對於達不到安全、環保、品質、技術等強制性國家標準,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拒不執行停産整頓指令仍組織生産的煤礦,超層越界生産或建設拒不退回的;開採範圍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區域重疊的煤礦等,將納入去産能範圍。
同時,在區域分配上,晉陜蒙寧等4個地區産量在30萬噸/年以下,冀遼吉黑蘇皖魯豫甘青新等11個地區産量在15萬噸/年以下,其他地區9萬噸/年及以下的煤礦,將納入2017年或2018年去産能範圍。
其中,對於産能小于30萬噸/年且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産責任事故的煤礦,以及産能在15萬噸/年及以下且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産責任事故的煤礦,則要求在事故發生當年內淘汰。
鋼鐵方面,發改委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地條鋼”産能徹底退出,2017年退出粗鋼産能5000萬噸左右。全面關停並拆除400立方米以下煉鐵高爐、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30噸及以下煉鋼電爐等落後生産設備。對因法院查封、資産抵押等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要採取斷電斷水、拆除輔助設備等措施封存裝備,確保不再恢復生産。
為保障2017年去産能工作順利實施,發改委將進一步落實好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使高污染、高排放企業付出更高成本,促進企業提升技術水準。嚴格控制對違規新增産能的信貸投入,加大對兼併重組煤炭企業的金融支援力度,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能産生整合效應的兼併重組項目採取銀團貸款等方式,開展並購貸款業務。對符合併購貸款條件的兼併重組企業,並購交易價款中並購貸款所佔比例上限可提高至70%。
發改委表示,對列入2017年去産能任務的煤礦將予以公示,並將先行停産,倒排關閉進度,確保在8月底前全部實現停産,11月底前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