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4月22日電(記者馬學玲)備受關注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首戰告捷。環保部21日晚間通報稱,截至4月20日,各督查組已完成對28個城市的第一輪督查工作,共發現2808家企業(單位)存在環境問題。此外,各地發生拒絕檢查、阻礙執法事件共11起,涉及山東省濟南市等6個地市。
“最大規模”行動首戰告捷
——發現2808家企業(單位)存在環境問題
4月5日,環保部宣佈,從全國抽調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這被稱作“環境保護有史以來,國家層面直接組織的最大規模行動”。
“2+26”城市具體為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滄州、衡水、邯鄲、邢臺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市,河南省鄭州、新鄉、鶴壁、安陽、焦作、濮陽、開封市。
據媒體報道,4月7日晚,參加第一輪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的224人全部到位,並與被督查城市開展工作對接,正式啟動現場督查工作。
連日來,環保部在其官網、微網志及微信公眾號上通報了強化督查情況。其中,21日晚間的通報顯示,截至4月20日,各督查組已完成對28個城市的第一輪督查工作。
據統計,28個督查組共檢查了4077家企業(單位),發現2808家企業(單位)存在環境問題,佔被檢查企業(單位)的68.87%。
中新社記者 佟鬱 攝
督查出的違法企業為何如此多?
——行動之前已制定出一份“黑名單”
此次強化督查中,為何會查出如此多的違法企業?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相關負責人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之所以查到這麼多的違法企業,是因為我們在督查中有的放矢。”
據中國環境報報道,此次督查在行動之前就已制定出了一份“黑名單”。
“群眾通過12369舉報熱線舉報的、線上監測小時均值超標的、污染物排放量異常的企業都列入了這份黑名單裏。”上述負責人説。
據介紹,此次督查行動通過環境保護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利用衛星拍攝繪製的3×3公里的“熱點網格”,劃分出污染嚴重的重點區域,再聯合工商、質監、電力等部門對企業進行執法。
例如,在某污染嚴重的重點網格區域中定位到一家企業後,環保部門就與電力部門進行協調,通過了解企業用電高峰時段來確定其生産時間,在其生産時再進行突擊檢查,提高執法行動的成功率。
中新社記者 張浩 攝
具體查出了啥問題?
——“散亂污”企業違法生産等問題較為突出
環保部的通報顯示,上述存在問題的企業中,“散亂污”企業違法生産的763個,超標排放的15個,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256個,治污設施不正常運作的256個,自動監測弄虛作假的8個,存在VOCs治理問題的90個,防揚塵措施不完善的687個,存在其他問題的733個。
從第一輪督查情況看,“散亂污”企業違法生産、防揚塵措施不完善、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和治污設施不正常運作等問題較為突出,部分被查封企業死灰複燃,個別企業線上監測系統涉嫌弄虛作假。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在21日舉行的環保部4月份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關注到“散亂污”企業,並提問稱:京津冀小散亂污企業大概有56000家,強化督查這麼多的精銳力量來對付這些小散亂污企業值不值?
對此,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表示,“這是解決京津冀大氣污染或者是説解決這次藍天保衛戰一個重要的手段,一個重要的環節。這是我們要下大力氣做的。”
阻力不小!
——各地發生拒絕檢查、阻礙執法事件共11起
此前16日,環保部通報了一則企業抗拒督查、扣留執法人員的消息,瞬間引爆網路。根據通報,在該起事件中,執法人員被扣留超一小時,直到公安機關到場後,才得以離開。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爾後幾天,環保部又通報了幾起阻礙執法的事件。譬如,環保部在17日的通報中透露,“第九督查組有關人員在河北省邢臺市現場檢查時執法證被搶奪。”
在21日晚的這份階段性通報中,環保部進一步透露,自督查工作開展以來,各地發生拒絕檢查、阻礙執法事件共11起,涉及山東省濟南市、聊城市、濟寧市、河北省邢臺市、山西省陽泉市、河南省濮陽市等6個地市。
對此,環保部表態稱:此類事件的發生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尤其是山東省濟南市綠傑環保節能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扣留執法人員和河北省邢臺市雙工機械製造有限公司搶奪執法證事件,引發社會強烈關注,要求嚴懲違法企業和違法人員。
這些拒絕檢查、阻礙執法企業將面臨什麼?
——最高或罰20萬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督察過程中執法受阻有幾類情況,其中更多的是拒絕執法。”田為勇21日表示,一些企業或單位看督查組來了,就把門關起來了,怎麼叫也不開,把生産裝置也停了,這種情況很多。
“日前在濟南發生的阻撓督察組正常執法事件,把督察人員扣留了一個多小時,還有邢臺的執法證被搶奪事件,都是阻撓執法的行為。”田為勇説,再有比較嚴重的阻撓執法行為,就是暴力抗法,這幾類情況在處理方式上有所不同。
據介紹,對拒不接受監督檢查的,依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處二萬元人民幣以上二十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對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妨害公務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中新社記者 翟羽佳 攝
馬不停蹄!
——第二輪督查已正式展開,全年共25輪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此番史上最大規模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是繼第一季度空氣品質專項督查結束後隨即展開的。
據媒體報道,按照安排,每個督查組8人,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駐點督查,兩周輪換一次。
環保部21日晚的通報透露,“日前,28個督查組已完成第一輪人員和第二輪人員交接,第二輪督查已正式展開。“
按照《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方案》,為期一年的強化督查將組織開展25輪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