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銀監會網站消息,銀監會近日發佈《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要穩妥推進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治理,促進合規穩健發展。重點做好校園網貸的清理整頓。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
一是持續推進網路借貸平臺(P2P)風險專項整治。嚴格執行《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和備案登記、資金存管等配套制度,按照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穩妥推進分類處置工作,督促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加強整改,適時採取關、停、並、轉等措施。
二是重點做好校園網貸的清理整頓工作。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不得將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納入行銷範圍,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不得進行虛假欺詐宣傳和銷售,不得通過各種方式變相發放高利貸。
三是做好“現金貸”業務活動的清理整頓工作。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應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確保出借人資金來源合法,禁止欺詐、虛假宣傳。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有關規定,不得違法高利放貸及暴力催收。
原標題:銀監會:禁止向未滿18歲的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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