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發文明確高校教授職稱評審權將回歸學校

2017-04-07 09:09:47 來源:西部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還提出將職稱評審權下放到高校,標誌著徹底取消行政部門對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職稱評審權的審批管理方式。《意見》進一步改進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機制,明確將職稱評審權下放到高校,標誌著徹底取消行政部門對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職稱評審權的審批管理方式。

  本報訊(記者劉旭)教育部等5部委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首次明確試點高校人員總量實行動態調整,鼓勵高校推進內設機構取消行政級別的試點,管理人員實行職員制。同時還提出將職稱評審權下放到高校,標誌著徹底取消行政部門對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職稱評審權的審批管理方式。

  在完善高校學科專業設置機制上,《意見》明確對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符合學位授予標準的高校,新增碩士博士學位授權可不再要求培養年限。落實和擴大高校專業設置自主權,《意見》指出除國家控制布點的專業外,高校自主設置《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內的專業,報教育部備案;自主設置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支援高校對接産業行業需求,經學科和産業行業專家充分論證後,按照專業管理規定設置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新專業。

  《意見》提出積極探索實行高校人員總量管理,為改革現行編制管理方式提供了政策依據和改革通道。《意見》明確,試點高校人員總量實行動態調整。納入總量管理的人員享有相應待遇和保障。高校自主設置內設機構,鼓勵高校推進內設機構取消行政級別的試點,管理人員實行職員制。

  此外,《意見》進一步改進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機制,明確將職稱評審權下放到高校,標誌著徹底取消行政部門對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職稱評審權的審批管理方式。同時,改進教師職稱評審方法。高校要將師德表現作為評聘的首要條件,提高教學業績在評聘中的比重。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教師,按照不同學科領域建立分類評價標準。完善同行專家評價機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實際貢獻為主要內容的評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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