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新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明年實施

2017-03-18 09:55:17 來源:新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經國務院批准,2016年5月,我國出臺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要求過渡期政策。2016年11月,過渡期進一步延長至2017年底。現階段,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

 

 

圖説:現階段,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網路圖

  17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後監管總體安排發表談話。

  經國務院批准,2016年5月,我國出臺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要求過渡期政策。2016年11月,過渡期進一步延長至2017年底。現階段,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

  未來,結合電子商務法等立法及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發展情況,根據需要進一步完善監管模式。新的監管模式將在目前已經批准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城市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包括杭州、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福州、平潭共15個城市。

  上述監管安排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在此之前繼續執行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政策。(原標題《商務部:新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明年實施》)

              熱搜資訊